2022/05/31
2022年5月29日 星期日
2022年5月28日 星期六
2022年5月27日 星期五
2022/05/27
今天(5/27)確診數9萬4808例,死亡126例,中重性343,可以說三破紀錄。防疫仍應該是最優先的。
8400億防疫特別預算,到底優先次序為何?當然防疫必要戰略物資,應列為最優先。
蔡政府昨天(5/24)拍定345.6億的振興方案,但相對於:
1、政府對快篩沒有先作好準備,而且一盒五劑500元,還要天天排隊。但國外都是政府免費提供。
2、對於救命口服特效藥提供的層層把關,及缺乏方便的SOP;不知因而增加多少中重症及死亡。
3、對於注射疫苗死亡者要求解剖,補償態度非常苛薄。
4、對於染疫死亡救助的苛薄。
蔡政府345.6億的振興方案,正逢疫情高原期,更刺激人民感覺政府做事根本沒有抓到重點。
2022/05/27
2022年5月24日 星期二
2022/05/24
2022年5月23日 星期一
2022/05/23
【農田水利法釋憲案 憲法法庭辯論】
明天(5/24)上午 10 點,憲法法庭將就【 110 年度憲一字第 2 號聲請案-農田水利會組織案】行言詞辯論。
現場直播請連結!
司法院活動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991223381536452/
2022年5月21日 星期六
2022/05/21
2022年5月19日 星期四
2022/05/19
【農田水利法違憲憲法訴訟!】
2020年7月立法院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了「農田水利法」。此法案的出現,也象徵著台灣歷經400年形成的基層農民灌溉自治組織——17個農田水利會,將會被強制消滅。
甚至把原本農田水利會自主經營管理的「農田水利灌溉業務經營權」、「農民的水權」及「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的資產全部沒收,成為國家所有,並全部由中央政府負責經營管理。
這些資產包括現金779億元,灌溉事業用地2.3萬多公頃,非事業用地1600多公頃。這還不包括累積400年為數龐大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總價值超過數兆元以上。
總計全國2823名員工,全部納入公務機關。而原來農田水利會155萬農民會員,一夕之間喪失了會員權,只剩下「灌溉受益權」。
小英政府不顧全國17個水利會自救會老農民們的反對,強行以國會多數暴力通過。
自救會乃請在野黨(國民黨)協助提起大法官會議解釋。
於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憲法訴訟法,所以本件釋憲案即依據憲法訴訟法,預定在5月24日(下周二)上午召開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
㈠【抗繳水利小組費用結緣:
本人跟農田水利會有一個很特殊的因緣,1992年我第一次參選立法委員時。當時台南縣六甲鄉一位農民黃俊維,因為抗議水利會沒有供水,卻仍然要收「水利小組費用」,因而拒繳,而被嘉南農田水利會提起訴訟催繳。當地農民團體「珊瑚民主促進會」發起「水利小組費用抗繳運動」,而我當時也擔任黃俊維義務律師,結果很幸運在簡易庭獲得勝訴。
由於當時正值台灣第一次國會全面改選,民主風潮頗為興盛。台灣省政府也在隔年1993年,全面取消「水利小組費用」的課徵。這就是說「水租(其實是水利小組費用)抗繳運動」成功,這跟我能夠在1992年年底,以10萬5千多票最高票當選立委有密切相關。
㈡【提案要求恢復水利會自治】:
1993年我進入立法院,結果沒想到立法院在1993年1月份的「殘會期」(第二屆立法委員已經選出,預計1993年2月1日就職),修改「農田水利會自治通則」將會長、水利代表選舉取消,並預計三年內改制為公務機關。
由於不能忍受一個農民團體,竟被政府強制沒收接管;再加上台灣要加入WTO,農業及農民可能在農產品國際貿易自由化受損最大,如果水利會改為公務機構,農民的水權很容易被剝奪;因而乃在1994年率先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將水利會恢復會員民主體制,將會長改由會員直選,水利代表恢復分區民選。因為於當時民進黨是國會是少數黨,所以該法案一直沒機會被審議。
㈢【從水租抗繳運動到釋字518號解釋】:
水利會告黃俊維的抗繳水利小組費用案件,後來由楊丕銘律師繼續義務幫他忙。結果沒想到後來這個案件打到提出大法官會議解釋,而且經過大法官於2000年12月7日作成釋字第518號解釋,這個解釋案也是後來一般引用為「水利會是自治團體」,也間接促成了2001年6月份立法院再次修法,將我在1994年在立法院提出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會長直選方案,重新在立法院提出,並完成立法。2002-2020水利會才又重新回歸民選自治團體。
㈣【水利灌溉設施組織,是先於國家而存在】:
全世界的農田水利灌溉組織,其實都是早於國家的存在。在國家還沒有正式建立以前,人類社群從採集狩獵文化進入到農耕文化時,就開始有最基層的農田水利灌溉的互助組織。這是人類社會進入農業社會,為了增加生產、養活家族成員,就必需要有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及灌溉組織,所自然產生的合作、分工、互助的設施及組織。
台灣自16、17世紀,部分漢人移民到台灣,為了生存開始有農耕生產,也就開始有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及組織。根據蔡志展先生研究,荷蘭及明鄭時期台灣的水利設施已經有35處,到了清代已經有966處。這些都是民間自行集資、提供土地、出工而完成的水利設施,其經營管理也均為民間組織,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彰化八堡圳的開發。
承如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硏究員吳宗謀博士所稱:「⋯台灣灌溉團體自治自律,建立在自由農民因付出開鑿渠道的勞力,而享有不同於土地權利、且可讓與、繼承的水權這兩個基礎條件上。稱之為台灣版的洛克式自然權利亦不為過。」所以農民灌溉的水利設施、享有的水權,都是農民出資出力甚至提供土地所獲得的「自然權利」,並不是政府所創設賦予!
㈤【公共埤圳組合雖是公法人,但財產並非國有或官有】:
清代埤圳水利灌溉設施都由民間自行投資興建,例如著名的台南官田番仔田埤、彰化的八堡圳(墾戶施世榜所建)、台北溜公圳。
但在日據時代日本為確立「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發展策略,為確保灌溉水源穩定,乃著手整個整建既有水利設施,並將重要的私有埤圳公共化。
1901年日本總督府公布「台灣公共埤圳規則」,及後續1906年公布「施行規則」「台灣公共埤圳規約準則」及修正規定,將私有埤圳,其中對公共利害關係者均可指定為「公共埤圳」。並由利害關係人組成「公共埤圳組合」,為公法人,成為一種水利事業自治團體,惟仍由地方行政官署首長任管理人,負責水利事業管理。這也正式開啓水利會為公法人的時代。
由於公共埤圳組合是法人,可以向日本勸業銀行等金融法人獲得巨額融資,而能夠投入土地改良及後續的水利投資。例如公共埤圳其產權仍為圳主所有,圳主每年仍向組合收取水租費。嗣後為求管理方便,水利組合可向銀行融資乃向圳主收買產權,圳渠成為組合的公有財產(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由政府出錢向圳主收買產權)。再由灌溉農戶分期攤還。又為了使用水戶交付水租有統一收費標準,各地區水利組合多定有「公共埤圳使用規約」詳列收費標準,報奉總督府核准實施。所以公共埤圳組合雖是公法人,但其公共是指水利組合的公有財產,並不是國家或官府的財產。
㈥【水利會是公法人,財產就是公有財產,就是國家的嗎?】
小英政府以水利會是公法人,即認為是由國家所創設,所以國家也可以將水利會消滅改制公務機構,而其財產就是國家公有財產。
這顯然完全睜著眼睛說瞎話,刻意忽視日據時期日本政府賦予「公共埤圳組合」(水利會前身)公法人的地位,其目的在於方便公共埤圳可以擴大其規模,增加供水範圍,造福更多農民,而賦予可徵收水利用地及課徵水租及分擔建設費。但其所需資金仍然是由組合內的農民共同分擔。並不是由日本政府出資徵收或興建,頂多只是分擔一部份的補助。而其灌溉組合為公法人,其實是在既有農民灌溉組織基礎上進一步的法人化。水利設施、水利灌溉、灌溉組織也均非國家政府所創設,而只是政府透過公權力予以擴大提升其效能。
我國土法法第四條及土地稅法第七條規定:「本法所稱公有土地,為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之土地。」所以水利會雖是公法人,但其土地均不算是公有土地。
㈦【水利會公法人,但性質上跟電信業、電業、台鐵、高鐵類似:
水利會雖然是公法人,但其性質類似電信業、電業、台鐵、高鐵等之性質,均具有自償性收入,具有事業的性質。其所謂的公法人性質,其實也只限於圳渠土地徵收(但徵收款仍需自籌)、會費、建設分擔得為強制執行外。這個性質跟電力、電信事業路線土地的其實是類似。
利事業在日據時代及戰後40、50年代農業興盛時期,農業收入還可以時,可能其自償性還很高。只是現在農業所得偏低的年代,水利會虧損年年都需要依賴政府補助。不過在2018年全國17個水利會的自籌備仍然高達67%。政府補助32.8%。
但水利會跟電信業、電業、高鐵、台鐵等最大的不同是,水利會是社團法人,全國17個水利會共有155萬個農民會員。主要是由農民出資參與興建,許多土地也是由農民無償提供或寄名提供。
但電業(台電公司)、電信業(原為電信局經營,後來公司化,目前已經民營化,但實質政府主導)、高鐵(民營化,但目前由政府主導)都是公司制。台鐵仍由鐵路局以機關經營,目前政府正在大力推動國營台鐵公司。除了高鐵一開始採取BOT外,其餘三者一開始都由國家完全投資。
全世界都在推動公營事業公司化、民營化,目前行政院正式大力推台鐵公司化,台電公司發電、輸配電、售電分割自由化、民營化。結果卻相反地把三、四百年已經民營化的農田水利事業,大開民主倒車!滅掉全國17個水利會,改變為公務機關。
㈧【二次改制公務機關都沒成功:
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也曾經有二次要把農田水利會收歸官有。第一次是蔣經國時代,在1975-1981健全水利會方案時期,當時停止水利代表選舉,會長改為遴選。但最終因為把水利會財產變成國有財產,法律上無法克服。最後只好放棄繼續維持民主選舉。
第二次是李登輝總統時代,1994-2002年將會長改為遴派,會員代表改為會務委員,亦改為政府遴派。原預定三年內改制為公務機關。後經水利會抗議而取消。但終李登輝任內不敢消滅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其實最大的關鍵仍然是廢除水利會需有合理適當的法律程序,而國家能夠繼受水利會的財產嗎?這都是法理上有根本的困難。
㈨【期待大法官成為人權守護者!】
這一次憲法訴訟結論攸關台灣人權法治保障水平,到底政府是否可以未經法律明文,即可以消滅一個法人?是否可以未經財產清查,未經合法徵收程序,即將民間法人的財產、水權、灌溉經營權變成國家的?是否政府可以未經法律的明文授權,而可以成立農田水利署三級機關?
蔡英文政府搞的這個消滅水利會、搶奪農民財產的爛攤子,就讓我們來看看,大法官憲法法庭能否成為台灣人權的守護者?
2022年5月18日 星期三
2022年5月17日 星期二
2022/05/17
影片連結:
https://fb.watch/dOct8dzIA7/
2022年5月16日 星期一
2022年5月15日 星期日
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
2022年5月12日 星期四
2022/05/12
台灣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5月11日新增確診來到本土57216例,中重症70人、死亡8人,累計確診已達50萬5455例、死亡951人。預估5月20日以前累積應該會超過100萬例。
陳時中原來預測疫情高峰期是5月20日,不過由於台灣人對於病毒比較謹慎,口罩帶得比較緊,自動軟封城,所以爆發的速度沒有原先估算的那麼快,高峰期可能遞延到五月底。五月底確診數有可能上看200萬病例。這一波台灣疫情更可能累積確診超過400萬例。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目前輕症及無症狀感染者仍然高達99.77%,中重症僅0.23%,目前這一波的死亡率約為0.02%左右,在全世界算是相對低的。由於疫情尚未達高峰,而且包括台大及大台北地區應變醫院及專責醫院,均已陷入醫療崩潰的危機,而且快篩嚴重供應不足,新冠口服特效藥輝瑞的Paxlovid及默克Molnupiravir,管制太嚴,無法即早供應給高危險群確診者,所以死亡率是否能夠維持目前這麼低的狀態是大家感到焦慮的!
目前防疫的亂象,人民的不安,其實也是其來有自:
㈠【快篩之亂】:
由於快篩嚴重不足,感染者當作感冒治療,助長疫情擴大。快篩嚴重不足是疫情爆發以後一直存在的問題,除了是小英政府及陳時中沒有超前部署外,而且拖了一個多月仍未解決,充分顯示應變能力很差。
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只要第一時間,開放進口所有歐、美、日已經認証許可的快篩。並允許家庭、工廠、公司自用的快篩,可以快速通關進口。而陳時中拖到今天才同意開放個人自用快篩。但為什麼不同時開放公司、工廠、法人自用的快篩進口呢?
㈡【醫療崩漬危機】:
台北市聯醫工會及台大醫院護工會在5月6日都發表聲明,表示「大量醫護確診隔離,第一線人力嚴重不足。護病比翻倍,醫護人力嚴重過勞,我們已經擋不住了!」
雖然指揮中心表示,全國病床空床數尚有5800多床,空床率超過53%。但合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等五大醫療工會,5月10日到指揮中心抗議。直言指揮中心粉飾太平,防疫工作壓垮醫療人員,號稱超前部署的醫療體系不堪一擊。
工會指出:「當前問題包括輕重症分流徒具形式,無法給病患像樣的照顧品質;一般病房轉型或加開專責病房時,專責病房醫護比從原本的一比五,膨脹了三倍到四倍,一個護理師要穿厚重隔離衣照顧十個到二十個病患,不能吃飯、喝水、擦汗。」
㈢【不提供口服特藥效,導致不少人因而重症化或死亡】:
目前治療新冠肺炎的口服特效藥有輝瑞的Paxlovid 及莫克的莫納皮韋(Molnupiravir),都能有效預防高危險族群從輕症轉變為中重症化。這兩種藥都必須在發病後5天内使用。但許多符合用藥資格的高風險群,卻囿於「領藥行政流程不順暢」,而五天内無藥可用,陷入重症化危機!
目前指揮中心已經訂購70萬人份輝瑞的口服特效藥Paxlovid,已經到的有35萬人份。最近又會到20萬人份。但截至5月9日的使用量僅2千多人份。導致許多確診者輕症而有危險因素者,一直未能提供口服特效藥,又不能住院,所以不少人快速惡化成為中重症,甚至死亡。4月24日基隆陳姓婦人,也包括一位我的法律系同學,都是未能提供口服特效藥而導致快速惡化死亡。
至於洗腎患者確診或腎功能有嚴重問題不能服用Paxlovid,而需服用默克的Molnupiravir,但目前該藥庫存僅存3770人份。
根據台大公衛學院陳秀熙教授的團隊研究,從4/1-5/9這39天內,為了避免未適當分流,而不能住院的輕症者,又不能領到口服特效藥,因而重症化者超過38人,甚至死亡。這個研究可能尚未包括直接就在家裡死亡者。
㈣【集中式大型專醫療機構,是大流行時醫療崩潰的關鍵】:
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全国COVID-19染疫者從「PCR採檢、檢驗、門診、住院治療、加護病房(ICU)」,全部集中在應變醫院、專責醫院。這種集中式大型專責醫療機構包辦的模式,在年五月第一波爆一天最高7、8百的病例就已經覺得很大的醫療量能無法負擔的壓力及危機。而幸好去年在全面清零的政策管控下,一個多月就呈現可管控。
但這一次在與疫共存,儘可能維持原有生活方式的新防疫戰略下,疫情飆升已在指揮中心預期中,5月11日已達57216例,這麼龐大的量集中在專醫院,難怪醫護人員承受不了。
❶擴大PCR採檢量能:
5月6日指揮中心宣布,將新增190家耳鼻喉科診所加入PCR及快篩檢測及門診。指揮中心這個動作慢了一個半月,不但沒有超前部署,而且缺乏一個公開徵求的程序。全國基開業醫師有一萬人,如果再加上開業的醫師的檢驗所,一定可以號召更多醫師、醫檢師參加。
❷地方政府也投入增加篩檢點:
台北市政府也在5月7日,率先在士科推出車來速,接著木柵車來速。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等地方政府也紛紛跟進增加PCR篩檢站,分散PCR檢測的負擔,以避免大型醫院醫療崩潰,並方便市民的防疫。
這看到一個現象,就是「中央集權」崩壞失能後,地方政府會進一步承擔其責任。
❸救災代替管控,去中心化權力下放:
指揮中心從成立開始,一直就只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為依據,而採取「管控/限制」的心態來杜絕病毒傳染,並採取「獨裁決策模式」。指揮官在過去二年四個月的權力,幾乎比總統還大。而且完全跳過「災害防救法」及其「救災體系」。不但違法,而且非常不應該的事。
如今要與疫共存,不再清零,不得不經歷大流行的陣痛。台灣即將要面對一天超過6萬、10萬、甚至20萬例的考驗。所以整個心態一定要快速調整到「災害防救」,「以救災替代管制」,所有的救災救病藥物及物資,到徹底「下放到第一線」,才能夠對抗可能長達一個多月「疫情洪峰」。
㈤【回歸災害防救體系,合力對抗「疫災洪峰」:
台灣的「災害防救法」及災害防救體系的建立,是歷經921大地震的災難所催生。已經歷經二十多年的考驗!台灣社區營造界非常有名的嘉義新港小鎮醫師陳錦煌,在扁政府時代經李遠哲推薦,擔任過行政院政務委員及921災後重建基金會執行長,他也是參與推動災害防救法及災害防救體系重要推手。
❶陳錦煌的感嘆:
現成災害防救法所規範的三級防災體系,為什麼在這一次新冠肺炎COVID-19 大流行的防疫防災,竟然全部被跳過,鄉鎮市區級災害防救組織及災害防救會議,也完全不見了。
對於一個基層開業醫師而言,一個來看病的感冒症狀的人,就非常可能是COVID-19 的確診者。但醫師不能幫病人做快篩,因為做了健保局也不給付。而且也沒有快篩。在基層第一線的開業全台灣一萬多個醫師,竟然完全被排除在防疫的工作。
❷回歸災害防救法規定:
新冠肺炎是一種「生物病原災害」,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應為災害防救法所適用。而災害防救法第二章第6-11條災害防救組織,採取三級體制,
Ⅰ、中央應成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行政院長是召集人。行政院應設災害防救辦公室。不過非常可惜,這次新冠肺炎疫災,完全看不出行政院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有發揮什麼功能。
蘇院長做為「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的總召集人,對於目前的防疫亂象、快篩不足太貴、醫療崩潰、口服特效藥沒有落實給藥導致重症化死亡,其實都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Ⅱ、直轄市、縣(市)設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並設立「災害防救辦公室」
Ⅲ、鄉(鎮、市)設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並設「災害防救辦公室」。直轄市的區得比照鄉(鎮、市)辦理。
❸疫情洪峰將至,應儘速啟動「鄉(鎮、市、區)災害防救會報」:
這次新冠肺炎疫災,完全看不出鄉(鎮、市、區)級災害防救會報有發揮什麼功能,可能連召開都沒有。
以目前台北、新北、桃園三都這麼嚴重的疫情,召開「區級」新冠疫災防救會報,整合區公所及各衛生所的人力資源及區的民間醫療資源共同參與,應該對於共同對抗新冠大流行會有很大幫助。
台中、台南、高雄目前也都超過二千病例,恐怕區級疫災防救會報的功能也會愈來愈重要。其他縣市也有四個縣市每天確診人數破千例,大流行的「疫災洪峰」即將來臨,應該趕快啟動「鄉(鎮、市、區)災害防救會報」。
㈥【完全下放基層醫師、醫檢師參與新冠診療及檢驗】:
❶COVID-19 要降級(蓋牌),卻不准基層醫師看病,很矛盾:
既然要與疫共存、恢復正常生活。而且指揮中心還打算在七月份要將新冠肺炎從第五類改為第四類,亦即改為「流感併發重症」,並打算不再公佈每日確診數。
其實歐美各國縱使將COVID-19 當作比較嚴重的流感。而且不再實施居家隔離,甚至對於確診者也沒有強制居家照護、居家隔離,但各國仍然按日公布確診數、死亡數。難怪有人質疑,指揮中心三月份仍然嚴管嚴罰的管制,一下子180度的大轉變,打算七月就不管、不公布(蓋牌了),是為參選作準備。
既然要與疫共存,為什麼「不把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納入新冠的基層檢測及治療呢?」歐美國家那有一個國家沒有將「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納入新冠肺炎的防疫及治療隊伍?
❷與疫共存,應回歸社區醫療體系:
面對COVID-19 染疫洪峰來襲,陳時中應該醒醒、更公開化、透明化,訂出辦法,公開號召「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參與新冠肺炎的檢測及治療。讓確診者可以更方便更安心的接受熟悉的社區醫師來診斷治療。而且有權限可以直接開立口服特效藥的處方。如此必能大幅度減少PCR的過度集中;也能夠讓輕症及中重症可以更淸楚的分流,可以避免專責醫院醫護過勞,而導致癱瘓專責醫療量能。而確診有高風險者可以儘早取得口服特效藥,避免重症化,可以減少死亡率,也可以安心在宅照護。
㈦【疫災洪峰,應回歸災害防救體系】:
未來一個多月是台灣的「疫災洪峰」,也將是台灣二年多來防疫努力的總考驗,度過了這一關,我們將有機會恢復正常的生活。並重啟國際交流。如何能夠儘可能降低台灣這一波的死亡率,如何能夠安然有序的度過這一次大考驗?
其實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應該回歸正常的災害防救體制,讓最基層的鄉鎮市區防疫救災會報重新啟動,讓基層的社區醫師、藥師、醫檢師皆能共同投入,從檢測、診療、特效藥皆能儘快的社區化。而中央與地方應召開的災害防救會報,應該對全民公開透明,中央並應該定期聽取地方災害防救的心聲,並扮演鬆綁、服務、充分提供防疫戰備物資及口服特效藥等角色。不應該再扮演一個高高在上的指揮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