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8
中法基金會能否改名「台法⋯」?
事情的原委是文化部派他擔任「中法教育文化基金會」的監事(沒有薪水的)。他不想掛一個虛名希望做一些貢獻,希望基金會能在台法文化教育交流、觀光上能有所貢獻。過去三年因為中共在新疆、香港的人權問題,中國在歐洲法國,負面形象非常嚴重。而且「中國」名稱,法國人認為是「北京的中國」,通常不會想到台灣。所以中法基金會之名很難推動「台灣與法國」的雙邊交流。接任監事後他就積極向董事長(即 #師大 #校長吳正己)建議應該善用歐洲的「台灣熱」來推動台法文化教育交流互訪。建議基金會更名為「台法文化教育基金會」。結果今天下午他被基金會的孫秘書打槍,孫祕書認為「基金會是中華民國教育部捐贈,代表國家不能改」還要他不要管更名的事。因而很有挫折感,遂來跟我討論!
其實目前外交部在世界各國的代表處,除了十來個邦交國外,不但不能使用中華民國,連台灣都不能用,大多數被迫使用「台北經貿文化辦事處」。
正名不但沒有違法,也沒有違反教育部當初捐贈意旨;而且也跟當前國家外交政策駐外單位正名「台灣」的大方向完全一致。「拒絕正名」等於「阻斷台法文化教育交流」。
法律及章程均沒有任何限制正名為「台法⋯基金會」的規定。所以祇要基金會的董事會議通過修改章程第一條,並依第20條規定報文化部許可,並經該管法院登記後即可。
世局有利於台灣與歐盟各國密切交往,政府外交人力有限,更需借重民間智庫、企業、大學、NGO、留歐學生。政府更應該善用留學法國及歐洲的人才,加速全面與歐盟各國進行交流合作。像楊教授這種留法傑出人才,不求一官半職,卻主動為台灣設想做事的人更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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