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結語:司法民主化,台灣民主的最後一哩路。
自1991年國會全面改選,台灣政治走向民主化,但三十年來台灣的司法改革,卻仍然原地踏步。司法改革需朝著民主化、透明化,擴大公民參與監督的方向進行。如何將司法監督還權於民?最重要的關鍵就是打破假藉司法行政之名,掌控司法官(含檢察官)人事,以達到操控司法審判目的的現行制度。因而「廢除司法院」,將司法官的人事任命權還給人民,是最重要的一步,也是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的一項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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