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小政府、社區自治—振興台灣經濟的根本

振興經濟無力是2018小英政府大敗的關鍵。可惜整個社會迄今沒有聚焦討論如何台灣振興經濟?
二年半前,小英政府一上任也是聚焦振興經濟,然而二年七個月下來証明完全失敗。看起來現在已經完全束手無策了!

其實用人固然是關鍵,但領導者的基本「治國理念混亂不清」才是根本問題。

一個政府如果「尊重民力、善用民力、活化民力」,經濟自然會活絡。目前的政府管太多不該管的事,導致民間活力受到太多不合理的限制。

政府的治理理念應該要有「權力自我節制」,朝向「小政府」方式來經營。

就算是要做「社會福利」或「環境清潔」也應該朝向交由「社區自治」的方式來處理,社區是一個地域性的民間團體,不是政府的機關。社區人管理社區公共事務正是民主的核心價值;不應該全部由政府「集稅集權」採取官辦的模式。

例如:如果政府把社區的環境衛生清理維護及垃圾清運,全部由社區自治,政府把隨水收費的錢全部交給社區自己來負責管理,鄉鎮市還有需要設立清潔隊嗎?

而且社區可能還可以因而增加垃圾資源化回收系統,不但垃圾量可以更大幅減少,還可以降低處理成本,累積社區的自主財源。並且通過社區自己對社區環境的清理維護,可以很快建立社區的里鄰互動合作關係,建立社區共同體的感情。

同樣的道理,如果「托嬰中心」、托幼、托老、長照,也都能由社區自治,政府祇需要把經費交給社區自治來「設立、營運、管理」,社區自然可以發揮其社會福利照顧的功能。這不是人類最早社會的「社區共同體互助合作」的最核心的模式嗎?

台灣沈溺在「大政府」的謎思,人民事事都「仰賴政府」,缺乏責任感。政府責任太多權力太大,民選首長管不了那麼多,反而造成「科員政治」,不但政府管不好,而人民也沒有培養出公共事務人人有責的公民意識(責任感)。這是典型的威權體制的遺緖。

振興台灣經濟,全民必須先建立「小政府」的觀念,政府不要管太多,能夠社區做的就交還給「社區自治」。政府應該優先檢討各行各業的限制是否合理?是否必要?「管的愈少的政府才是聰明的政府」!我們現在的政府是:「不該管的,管太多!該管的,沒有管,或管不好!」

救台灣必須從「小政府、社區主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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