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 星期二

【深澳電廠應該撤案!】


深澳電廠原先曾是台灣最大的燃煤電廠,供應北台灣電力,在2007年退役停用。為了因應英賴政府非核家園政策所缺少的電力缺口,及平衡南北電力供應差異,決定在2019年於原址重新建立燃煤電廠,預計2025年啟用。此一燃煤電廠恐將面臨強烈反彈。

一丶北部空污環境惡化:
一但重新運轉燃煤電廠,無論是採新北市府版、台電版或民間版的報告書,都可以發現北部地區空氣品質將嚴重變糟,同時,俗稱「水晶宮」的潛水勝地也會再次遭到破壞,對於環境的衝擊我們不可小覷,民眾也高達七成五反對!

二丶與減煤政策方向開倒車:
同時,也會違反小英「非核家園政策」計劃,在2025年將燃煤佔發電比降將由目前的45.4%降低至30%的目標!所以如果重啟深澳火力電廠也應該優先是天然氣電廠。

三丶到底有無興建的必要?
首先,我們從供給面來考量:
根據台電評估,深澳一年所發出的電量預估73.5億度將佔2025年總需求3000億度的「2.45%」。而目前臺灣年用電量2600億,缺口有400億度。如果2025年順利完成光電(年發電量約120-150億度)、離岸風力建設(年發電量190-210億度)合計約350億度電,加上既有再生能源約140億度,總共也會增加500億度,已足以彌補400億度的缺口。而且足足超過六個深澳的發電量。何不專心為之?

四丶替代方案更符合經濟效益:
政府說深澳火力發電廠是用來備援的,增加備轉容量,當然,主要是補尖峰時段不足。這2部機組共1.2Gw共1千億預算,如果改拿來補助住戶屋頂太陽光電,每Kw補助3萬,可以產生3.33Gw功率,也是在尖峰時段可以派上用場,而且是深澳目前計畫1.2Gw的2倍多。
如果是投資地熱發電,1000億可以產生1Gw基載功率,且降低能源對外依賴率;如果1000億是投資潮汐發電,每年可以產生100億度電,一樣可以提高能源自主;如果1000億是用來補助沼氣發電,每1Kw補助10萬,也是可以得到1Gw功率,暨環保又利於豬農。

五丶電費漲價的效應:
另外台電的需求預估也沒有考慮到電價的上漲對需求可能帶來的抑制效果,根據統計,電價每上漲1%,住宅用電量下降0.19%。亦即電價上升20%(2025預估),可能會減少3.8%住宅用電,這還未計入服務業及工業用電。台灣是人均用電最高的國家之一,若電價有明顯上升,可減少用電的浪費。換言之,未來電價上升可能省下一座深澳電廠。

六丶深澳燃煤電廠應撤案:
深澳燃煤電廠不顧北台灣空污的惡化,而且與目前減煤政策背離。但這也顯示政府對大力推動綠能丶節能的整合管理能力及信心脆弱,而在非核家園的目標下,又回到依頼傳統污染能源的選擇。真的是陷入父子騎驢自相矛盾的困局。我認為行政院應該將深澳燃煤火力電廠主動撤案,才是明智之舉!

七丶首都市長如何協助推動綠能,如智慧電網等,減少空污,並協助解決北台灣缺電的問題?這應該也是首都市長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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