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幾位台北市都更受害者代表在苖博雅的引介下來向我陳述他們所受到的委屈及現行都更制度的不合理。他們的委屈大體如下:
1、一間房子可以灌人頭灌到所有人有70多人,而市府竟配合官商勾結取得都更的資格。
2、在權利變換的都更,建造費用的估價,審議委員會所估價的建築成本往往是一般市價的數倍,嚴重的灌水以增加建商的權值,顯有官商勾結之嫌,而嚴重剝奪屋主地主的權益。
3、有關權利變換都更土地的估價,由建商指定的估價公司來估價,顯然有利益衝突、無法公正的問題,應該由政府及住戶選擇鑑價公司鑑價才合理。
4、受害戶提出訴訟判決已經獲得勝訴,但台北市政府依然不配合改善,或取消該不合理都更實施者的資格。甚至如永春都更案明明受害者勝訴,但市府卻仍強硬予以拆除,帶頭不守法紀,顯然違法圖利建商,叫市民情何以堪。
看來都更的制度仍有許多不儘公平,而需要改革之處,而目前行政院都更法修正草案版本正在立法院審議,看來似乎也沒有把受害者所申訴的關鍵不合理處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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