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決定在1月8日院會進行勞基法修法三讀。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為阻止勞基法修法,從1月5日(五)下午以鐵鍊自鎖在立法院議場準備在立法院抗爭阻止勞基法修法。民進黨團獲悉後,以鐵剪破門將他們趕出議場,結果時代力量突襲到總統府前禁制區,在寒冷冬雨中搭起帳篷,採取禁食抗議。由於地點涉及敏感的總統府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擔心引發群眾參與聚集,而在外圍以拒馬層層包圍。此一抗議行動已經超過48小時,此一事件凸顯幾個重要的問題:
1、英賴政府是否有溝通誠意?
這個事件給外界的第一個印象,可能是:連時代力量這個與小英總統這麼親近的小綠政黨,都無法溝通,而必需採取如此激烈抗爭手段,那麼也正式宣告:小英總統所宣稱「最會溝通的政府」,應該算是已經破功!
2、英賴政府「法案整合能力不足」
自2016年開始實施週修二日後,加班限制在一例一休(亦即至少七休一),但對於少部分加班可能違反「一例一休」的特殊例外情形,應採取「限縮範圍列舉式的立法」;但賴內閣卻仍堅持「原則性授權政府裁量」,而導致勞團堅決對抗及時力堅決抗爭,顯示「立法能力」及「整合能力」的訓練都有不足。
這個現象,也顯現對於未來政府作任何深入的改革,都將面臨相同「立法能力」及「整合能力」不足的困局。
3、時代力量選在「總統府前禁制區」禁食抗爭,挑戰總統府及國安單位丶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執法的權威,到底要不要執法?已經成為國安單位及警政高層單位嚴酷的考驗!但也因而使時代力量達到最大的宣傳效果!
如果不執法,恐怕各界競相模仿,而且警方也將會被質疑執法有雙重標準;但執法又恐加深「大綠、小綠」的衝突,以及外界對時代力量的同情,但不執法對總統府的權威也是一個很大的挑釁!目前小英及頼院長均面臨如何處理的困局。
這次抗爭的挑釁性太高,恐怕將使「大綠、小綠」未來的衝突加劇。不過明天即將上班,預期最晚可能明天上班前就會淨空處理,而時代力量應該也會在1月8日(一)上午前轉戰立法院。
4、經過此一抗爭事件,時代力量與民進黨的關係將進入新的決裂關係,未來的競爭關係將大於合作關係!未來對二黨及台灣都將是一個新的考驗的格局。
蔡英文 Tsai Ing-wen 賴清德 柯建銘 民主進步黨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立法委員 黃國昌 徐永明 總統府發言人 中華民國行政院
#絕食抗議 #禁制區 #勞基法修法 #過勞 #時代力量 #民進黨 #集會自由 #溝通破功 #立法能力不足#警力濫用
圖片來源:中央廣播電台新聞網
今天(一月五日)上午愛鄉文教基金會與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在台大校友會館合辦「還我自治權!區長、農田水利會會長官派利弊」座談會。
我與同為台南出身的高思博教授,分屬不同政黨,但共同關心六都體制「擴大都內城鄉差距問題」,因而排除黨派門戶之見,跨越黨派立場,共同邀請國內研究地方自治的重要學界代表來探討「直轄市是否實施區自治?」以及最近熱門的「農田水利會是否可以改制為機關?」以及「鄉鎮市是否停止地方自治?鄉鎮市長改為官派」等問題。希望借此呼籲各界重視「六都體制缺乏區自治的配套設計」,是開民主倒車。
愛鄉文教基金會也同時提出,有關「國際比較地方制度」的初步成果。並預計在二月份出版一本「國際比較地方自治制度」的專書,希望有助於未來各界制定地方自治體制的參考!
今年是我開始提倡「直轄市需要區自治」的第六年。
從2009年馬政府要推動台北縣及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當時我在台南縣長任內與台南市許添財市長,因為擔心台北縣及台中縣市丶高雄縣市及可預期的桃園縣升格直轄市後,台灣開拓起源的台南,將在未來面臨地位更下降丶財政分配更少的困境,所以乃共同發起推動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並得以歷史文化首府的定位升格為直轄市。
在2009年推動合併升格時,也預知未來可能面臨鄉鎮地區沒落的危機,所以當時台南縣市政府合併提出的縣市合併升格計畫書中,我們就有提到「原台南縣範圍幅員遼闊,實乃有實施地方自治之必要,區議員(或區代表)維持民選,區政府可參考美國的經理人制。」為了確保台南市議會支持此一立場,還特別向台南市政府及市議會溝通此一立場。
後來行政院及馬總統在未徵詢地方意見,也沒有作好國際比較制度的硏究下,即率然擅自以「小面積人口密集都會型」的「台北市治理模式」,硬套在「大面積城鄉混合型」的其他四都,並停止原鄉鎮市的地方自治改為官派;當時此一錯誤決策也引發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與高雄縣的鄉鎮市代表會強力反彈,並到處陳情抗議。當時我並沒有一起陳情抗議,主要有幾個顧慮:
1、台南縣市升格直轄市已經很勉強,如果再配合抗議是否會被取消升格直轄市的虞慮!
2、合併計劃書已經明文要求維持鄉鎮市的地方自治及選舉。
3、內政部已經明文承諾要在二年內檢討原鄉鎮市區是否維持地方自治問題!
4、基層地方選舉買票丶黑金丶綁椿跑攤文化,也的確值得好好檢討。
可惜馬英九前總統丶及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後來也擔任行政院長)雖然承諾「原鄉鎮市區是否實施地方自治?二年後通盤檢討」,但結果升格直轄市後兩年後,卻完全沒有檢討,衹有形式上向五都的民政局詢問意見。而升格直轄市後的民政局,握有區長任命考核的大權,當然不可能放棄此一權力,所以也更不會關心升格直轄市後,在大面積城鄉混合型的直轄市,其內部城鄉落差不但沒有縮小反而加速擴大、而且原來鄉鎮市級民選公職的服務熱情沒有了,升格後行政官僚化、服務變差丶偏鄉邊緣化等問題都日漸嚴重。
馬英九和江宜樺未經研究及廣徵民意,而將台北市治理模式套在其他五都的決策應該負起歷史錯誤的責任,而二年應檢討卻毫無檢討,也是沒有誠信丶不負責任的態度,應該予以譴責!
但是民進黨執政後,不但不作國際地方自治體制的國際比較制度研究,卻以民粹的反買票、黑道的反黑金思維,依1996年國發會共識與黨綱明載為由,不但沒有思考如何解決五都升格後的亂象,反而更進一步要加速推動將其他縣的鄉鎮市長改為官派,意圖消滅一般縣的鄉鎮市地方自治體。
從國民黨執政到民進黨執政,對於消滅鄉鎮市基層地方自治有志一同,這樣一錯在錯的決策,將會導致台灣更嚴重的城鄉差距,加速鄉村的滅村及田園的荒蕪,也將加速台灣的民主倒退,造成人民更無法參與地方事務,一切均需假手官僚體系才能執行,無形之中已造成「民主倒退」丶「地方新威權主義」的形成。
我在2011年開始思考良好的地方治理模式,2012年在蘇貞昌擔任民進黨主席期間,我擔任地方自治小組召集人,開始和更多的學者與研究人員進行更進一步的討論,之後我在2013年提出如何借鏡日本制度及經驗,並參考法國與德國等歐陸國家的地方自治制度,醞釀出「直轄市新區自治」的主張,提倡最基層的地方自治體應該採取:
1、「全部政黨比例代表」選制、
2、鄉鎮市區政府應改為一元體制的「委員會制」(或稱理事會制丶議會民主制)3、「開放地方政黨」等選舉方式的改革,以杜絕買票丶黑金丶地方派系分贓。這就是我們所稱的「新地方自治」!
之後經過去年一整年的全國宣講,「直轄市新區自治」的主張擴充為涵蓋恢復地方自治、都縣平權與掃除黑金的「新地方自治」主張,而且本來被當成小眾主張的「新地方自治」,到現在開始獲得跨黨派人士的討論與支持,也獲得學界的研究與關注,這麼多年來的堅持總算有了一點初步成果,可以說得來不易!
高思博是國民黨年輕一代的政治菁英,他能夠關心直轄市區自治,注意到最基層地方自治議題的重要性,值得予以肯定。
2018年是七合一選舉的大選年,我們期待各政黨也能夠像高思博一樣,重視六都體制「廢掉鄉鎮市地方自治」,是一個反民主丶也是違背國際民主潮流的,同時也是台灣在地經濟衰弱的根源。
期盼大家共同來推動「新地方自治」:一個既能落實地方自治,又能徹底杜絕買票黒金,又能減化選舉,不用花大錢的選舉制度;而且能讓沒有派系、沒有財力而有心的年輕人及有志之士,可以更容易參政的制度。可以吸引更多人參與振興在地經濟丶文化丶政治,並從根本推動台灣的振衰起敝,朝向民主深化轉型再興之路!
愛鄉文教基金會 21世紀基金會 @高斯博 馬英九江宜樺 賴清德 中華民國行政院 中華民國內政部魏明谷 中國國民黨 KMT 民主進步黨 蘇貞昌
#五都升格 #直轄市 #直轄市新區自治 #新地方自治 #反黑金 #農田水利會 #官僚化 #邊緣化
參考資料:
蘇煥智部落格:一般縣市與直轄市,如何才能平等?
http://www.ade0720.tw/2013/01/blog-post_20.html
蘇煥智部落格:直轄市是否實施區自治及自治選舉?----從日本都府體制看台灣!
http://www.ade0720.tw/2015/03/blog-post.html
蘇煥智:直轄市是萬靈丹?或毒藥?
https://www.facebook.com/suade0720fans/photos/a.625263220862915.1073741825.150691044986804/1558598557529372/?type=3&theater
論直轄市區級政府自治: 英國大倫敦市經驗之借鏡
http://www.exam.gov.tw/public/data/78141885771.pdf
過年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天立法院趕工通過了「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法人法)。
今年台灣的老年人口將突破14%,台灣將邁入高齡化社會,更重要的是七年後,2025年台灣即將跨進超高齡社會,超越日本成為全世界最快老化的國家,倘若長照體系的建立仍然延宕,對經濟成長及社會穩定,均將受到嚴重衝擊。
不過許多長照業界的朋友對於剛通過的這個法律規定「長照機構法人的董事丶監察人不能擔任長照機構法人及其所設機構的職員」,感到非常不可思議,為什麼政府要作這麼不合理的限制規定。
長照服務需要民間資金人才積極投入,以提升台灣的長照服務的水準。但政府官員可能一向威權管制的心態習慣了,除了一開始就立法排除「公司」作為長期照顧服務的經營主體外,還特別要求必需另立「長照服務法人」的專法。如今又在專法中明文規定董事及監察人均不得擔任職員工。
這個問題其實涉及政府的管制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檢討及分界。也涉及大政府丶小政府的基本思維,尤其是政府對於民間提供服務,民間自由經濟體系的態度問題。基本上全世界歷經二百年以上對於經濟學的研究及討論,以及各國經濟自工業革命以後經濟發展的經驗來看,「尊重自由市場丶減少不必要的干預」,已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原則。政府應該努力的其實是制定必要的法律及做一些民間不能做及做不到的事,而不是過度的限制及管理。
在我個人看來,排除公司經營就是最大的過度管制;而為了排除公司法及目前財團法人的制度,政府必須再訂長照機構法人條例,這根本就是政府在「作虛功」。而且不但是作虛功,根本就是妨礙、限制人民投入長期照顧服務產業。
而且剛通過的法案限制董事丶監察人不能當長照機構法人的職員工,也跟台灣中小企業老闆必須親自投入工作以降低成本的工作習慣不符。而且董事丶監事需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卻又不能實際擔任管理者的專職角色,也是非常不合理。
政府「做虛功、又限制產業發展」,也不祇是在立法階段,而在未來執行階段,為了執行這些管制,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增加不少公務員的工作負擔,包括增加不少人力資源。而長期照顧機構法人為了應付政府這麼多的管制作為,也必須增加非常多的工作,不但要加班丶增加人力,也會相對的分散業者投入照顧服務老人的本來工作上。
面對台灣急速的高齡化的社會,政府衹要善用民力,不但可以輕輕鬆鬆的吸引民間投資,共同來推動長期照顧服務產業的提升及優質化。而政府的角色應該集中在強化長照服務的「安全丶衞生環境」;以及幫助沒有能力負擔不起的老人及家屬,而這就是為什麼要早日實施「長期照顧服務保險」(長照保險)的原因。結果「沒必要管的,卻管一堆」,而該用心推動的「長照保險法」,小英政府卻遲遲不推,甚至內部反對聲浪很大,硬要推動稅收制。
政府不尊重私人經濟自由丶不尊重市場自由,卻盲目的管制丶限制業者的經營自由,把人民當作虞犯在管理,真的是「將帥無能、累死眾兵」,「政府管制太多丶累死人民」!
總統府發言人 蔡英文 Tsai Ing-wen 中華民國行政院 賴清德 衛生福利部 長照罩不罩
#長照2.0 #長照機構法人法 #大政府 #小政府 #長照保險 #長照服務法人
參考資料:
行政院會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草案
https://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A5DDC20CC36BF573
立院三讀 長照機構法人財報應主動公開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2290356-1.aspx
長照機構法人條例 立委質排擠小型機構
http://titv.ipcf.org.tw/news-33775
圖片來源:華人健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