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報導,國防部將大直本部及其周邊道路,都列為集會遊行的禁制區,並且已經於九月十九日生效。
根據根據行政院公報第023卷181期内容指出,國防部將本來不受限制的周邊道路均列為集會遊行禁制區的理由,在於「因應軍事使用獨特性,為強化博愛營區周邊安全防護範圍,及確保前開地區之社會安寧及公共秩序,爰依規定劃定禁制區;另空拍機及高空氣球亦不得進入禁制區內」。換言之,未來到國防部門口的陳情抗議活動都將被禁止。此種集會遊行禁制區的公告,雖然合乎集會遊行法規定,但實質上已侵害了憲法賦予人民的「請願」之權利。總統府及行政院有必要對此重新做出檢視!
根據根據行政院公報第023卷181期内容指出,國防部將本來不受限制的周邊道路均列為集會遊行禁制區的理由,在於「因應軍事使用獨特性,為強化博愛營區周邊安全防護範圍,及確保前開地區之社會安寧及公共秩序,爰依規定劃定禁制區;另空拍機及高空氣球亦不得進入禁制區內」。換言之,未來到國防部門口的陳情抗議活動都將被禁止。此種集會遊行禁制區的公告,雖然合乎集會遊行法規定,但實質上已侵害了憲法賦予人民的「請願」之權利。總統府及行政院有必要對此重新做出檢視!
一、 國防部比總統府更需要保護?
國防部是援引集會遊行法第六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二、國際機場、港口。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以行政命令將國防部大直本部周邊道路都劃為集會遊行禁制區,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事情!
眾所皆知,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經常有塞滿凱道的群眾集會,凱道起點距離總統府大門只有一條重慶南路之遙,相距不到兩百公尺,但總統府與內政部從來沒有以「強化周邊安全防護、確保社會安寧」為由將凱道劃為禁制區!難道國防部認為自己辦公室的維安規格與獨特性必須要超過總統府?
二、 不容「國防部」蓋住人民集會遊行權
國防部一向以來都以「軍事獨特性」規避立法單位與人民的監督,歷來引發的嚴重社會爭議與抗議也不斷。最近以來,除了洪仲丘命案等軍中人權案件之外,還有遭到動物保護團體揭發的軍人虐待動物案件,以及眷村改建過程中合法自建戶遭到強制拆除的抗爭、和最近反對年金改革者的抗議。國防部面對自身爭議的閃躲與官僚作為,讓國防部在年輕人之中被視為一塊掩過飾非的「國防布」,不是沒有原因。
今天國防部以「軍事獨特性」,禁止周邊道路的人民集會遊行,連大門口都不允許陳情抗議,等於將一切人民陳情請願都擋在門外,企圖將所有的軍中醜聞都蓋在「國防布」底下。這樣的禁制區劃設除了是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更是對人民陳情請願權利的嚴重侵害。
三、 總統府行政院應出面解決問題
自從1988年「國安三法」包括人民團體法、國家安全法與集會遊行法通過以來,民進黨一直持續爭取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保障,反對集會遊行法對於人民權利的限制與壓迫。近日蔡總統於民進黨全代會上提到要推動憲政改革,提出「擴大公民參政,貫徹18歲公民權與20歲被選舉權」、「落實人權保障,人權條款入憲」及「廢除考監兩院,落實三權分立」等主張,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報告中提到,台灣應該「獨立自主」,其中「自」是自由人權,「主」是落實民主,但是集會遊行就是受到憲法與兩公約保障的基本人權。
當前國防部將周邊道路全部化為集會遊行禁制區的球員兼裁判之舉,蔡總統與賴院長以及民進黨立院黨團,應該要求國防部全面檢視禁制區的設置妥當性,保障集會遊行人權,否則很難逃避「換屁股就換腦袋」的訕笑與批評!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國防部博愛營區周邊 公告為集遊禁制區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9%98%B2%E9%83%A8%E5%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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