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來,小英政府天天擔心面臨限電危機。
小英總統上任前就宣布2025年要落實非核家園,但去年上任後整個夏天都在擔心限電危機!如今一年快三個月了,擔心缺電仍是小英政府的罩門!
整整一年多,解決缺電的方法其實非常的多,但新政府似乎應付的捉襟見肘。理由在那裡呢?
一、獨佔體制才是問題關鍵:
因為電力是一個獨佔事業(從獨佔性的發電,後來開放民間汽電共生發電,到IPP民間獨立特許發電廠及綠能發電)、獨佔的輸配電系統、電力專買、專賣制度。經過一年多電業法修正的努力,成果祇是開放綠電的自由買賣。但因為輸配電系統尚未獨立分割管理,所以實際上綠電也無法自由買賣。
其實這樣的改革開放似乎是不夠的,這種中央集權式專買專賣的體制,應該要如何進一步鬆綁呢?例如可以開放「社區型獨立電網」可以自行發電、賣電、供電。也可以開放工業區、科學園區自行發電、供電、賣電達到工業區電力自己自足。
例如最近傳出台積電因缺乏長期穩定電力,所以台積電3奈米新廠恐出走。如果政府能夠開放給台積電自己設發電廠,讓他們公司的電力可以自己自足,而有餘電也可以賣給其他路竹科學園區的廠商,那麼缺電的問題,應該可以透過民間力量的參與很快可以得到解決。所以更大的自由化,讓民間參與發電、供電,其實是解決缺電最好的策略。
一個禁止人民參與發電、供電、賣電的専買專賣體制,難怪全民看到危機,也無能為力!
二、中央集權式供電系統應改為分散式區域供電系統,甚至鼓勵獨立微型供電系統:
目前台電將全國當作一個大電網的概念,南電北輸造成電力在傳輸過程就浪費掉,依台電公司自己的估計傳輸耗損率是4%,估計1%即耗費60億元的燃料成本,的確是不經濟的管理模式。所以如何朝向區域性電網自給自足的方向,的確才是正確的思維。尤其是建立微型自主的智慧型微型電網。
所以在北台灣核一、核二部份機組停機的情形下,如何鼓勵此一區域的供電能量其實是重要的策略。其實最佳的策略就是開放社區、工業區可以自行發電、供電。
三、如何節能的策略?
如何減緩限電危機?在和平電廠的一座電搭倒塌後,行政院要求政府各機關在下午1:00-3:00最熱的尖峰時段,要停止使用冷氣,而引發嚴重的批評。其實節能不但重要、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台灣一項產業契機。所以落實節能要有一套符合先進國家標準的作為,例如:
(一)應全面比照先進國家標準訂定「產品容許耗用能源基準」(MEPS):
我國自民國98年7月10日在能源管理法修正第14、15條,開始訂定産品容許耗用能源基準,但目前僅有15項產品有強制性的能耗基準,另有31項是自願性能耗基準。但其能耗基準許多仍然落後於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我認為應該儘快全面實施,並應取乎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標準。
(二)並應對於優於能效標準的節能產品,給予適度的獎勵優惠。因為一般能效較高的產品通常較貴,我國又尚未課碳稅,所以必須提供一些獎勵優惠,如此才能鼓勵消費者使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産品。
(三)應比照歐美日先進國家之建築外殼節約標準:
住宅及商業用電所消耗的電力佔總用電量百分之三十,其重要性可想而知。能源管理法第17條雖然規定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但祗針對空調部分,對於關鍵的建築外殼及窗戶的隔熱效能卻仍然推給建築技術規則之建築外殼節約能源標準,我認為這個標準也應該比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隔熱效能。
(四)智慧電表與時間電價:
如何讓人民參與節約能源,其實應該全面推動「智慧電表」,這是非常關鍵的。如果使用智慧電表,可以讓每個人隨時可以知道他的家庭各項電器在每一個時刻的耗電情形,如此一定可以鼓勵他們參與節約能源。再加上採取時間電價的制度,可以鼓勵他們把不必要的耗電設備關機,而落實減少尖峰時段的用電。
四、建立碳交易制度、課徵碳稅:
臺灣每人平均年碳排放量超過12噸,是全球平均值的3倍。雖然2015年7月1日台灣制定了「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但一直沒有課碳稅。2015年12月在法國巴黎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1)一致通過歷史性的巴黎協議,將過去未參加的第三次世界國家一併納入。所以節能減碳搶救地球已成為全球的共識,台灣已經不能再逃避,而應該採取更積極的作為。歐盟各國早在1998年京都議定書通過前,就已經開始推動碳交易市場並課徵碳稅,不但能源效率大幅增加,而且也順勢發展綠能產業,帶動新一波的綠能產業競爭優勢。要推動非核家園,建立綠能節能產業契機,台灣應該學習歐盟各國,儘速建立碳交易制度,並課徵碳稅。
五、鼓勵發展儲能系統:
要降低尖峰時段用電,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鼓勵發展儲能系統。將離峰時段較便宜的電大量儲存起來,而等到尖峰時段再來啟動這些儲電系統的電,如此當然可以儘可能降低尖峰時段超過負載斷電限電的危機。
儲能系統是全世界各國競相投入的產業,Solar City被Tesla併購後,正全力在發展新的第二代的太陽能儲能系統Power Wall2。另外目前政府正在鼓勵的儲冷式空調系統(例如新北市政府所使用者),也是另一種型式的儲能系統。
六、政府應排除綠能的投資障礙:
雖然發展綠能是小英政府非核家園的重要策略,也是新經濟的模式,但政府本身就是投資最大的障礙。
(一)離岸風力發電的漁業補償爭議:
例如小英政府大力行銷的離岸風力發電,林全預估七年後達到4GW(億瓦),相當於二座核三廠,但要等到五、六年才看到成果,而且要到2020年底才會看到示範風場。
但事實上目前全國的離岸風力發電擬投資者,現在連基本的漁業補償都無法解決,環評程序就擱置在那裡,也沒有看到政府願意出面訂出一套解決紛爭的遊戲規則,所以原地踏步。問題不出面解決,卻高唱天邊的彩虹多美麗。
(二)農電共生(溫、網室)六百多戶先驅業者,面臨被撤銷容許使用許可:
2013年10月馬政府開放農業容許使用設施(包含溫、網室)可以設置綠能設施,開放後共有約六百多戶早期農電共生的先驅業者,但目前全國已有超過125家案場被撤銷,被撤銷的理由主要是:1、太陽能板不透光,溫網室上不可以有不透光的太陽能板。
2、所種的農作物種類與經營計劃書的作物。
3、農地上不可以有太陽能的電表及直流交流轉換設備。
4、其他可以改善補正的事項,但政府並沒有事先明確吿知要求補正改善。
這些都需要政府協助出面澄清説明,在確保農地有實際農用的前提下,能夠協助這些綠電業者繼續以太陽能發電來貢獻。但事情拖了二年,業者疲於奔命而事情仍然沒有合理的解套方案!
其他綠能投資的障礙比比皆是,魔鬼都是藏在細節𥚃,可是政府似乎欠缺排除這些投資障礙的對口單位,讓業者無所適從!
七、結語:
小英政府宣布2025年非核家園的政策是正確的方向,但也因而增加其他能源供電的需求。可是因為整體配套措施不足,行政整合管理能力不足,而面臨缺電限電的風險及危機。如果再不檢討反省,恐怕會衝擊到2025非核家園的大目標,以及巴黎協議對臺灣的要求
[圖片來源:TITV原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