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 星期三

「全國合法自建眷戶反迫遷聯盟」 立法院請願的訴求: 2017/02/24




一丶強烈反對國防部對合法自建眷戶以司法追殺迫遷,再將土地賣給財團,這種欺負眷戶圖利財團的政策應該立即停止。

二丶請願眷戶均為經國防部「核准同意」撥用土地,「自行出資興建」的眷戶,建築物在土地上均有合法的使用權,眷戶對房屋也均有合法的產權。
這是早期政府為照顧軍人丶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的居住權,穩定軍心的「國民住宅」政策之一種,此一政策應有延續性,不應因任何
政黨輪替而有所變更。

三丶合法自建眷戶是國家對於特定族群的國民住宅政策之一種,並不是單純的民間土地使用借貸問題,而是國家的住宅政策的問題,應先通過整體國民住宅政策檢討,而不宜以法院民事訴訟追訴迫遷,來替代政策的檢討。
國防部以民事司法手段追殺迫遷,對於貧困的眷戶是一項沈重而痛苦的負擔,也是廻避行政院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政策上行政監督,及立法委員的國會政策監督。

四丶在政府沒有「更重要而且非使有這些土地不可(無替代性選擇)」的其他公共使用目的前,應該繼續提供給現合法產權住戶繼續使用。
如有重要公共使用目的,而需使用眷戶土地,也必須給這些現住戶合理的補償及安置計劃。

五、由於房子是眷戶合法自建,擁有建物所有權,建物壽命很長,眷戶對於自己所有的房子的買賣丶出租及商業使用,在所難免。而國防部也有很多同意轉讓的先例,居於公平原則,國防部應該一律同意其轉讓,而不應該像現在一國多制的不公平處理政策。
而轉讓都可以准許了,居於舉重以明輕的法理,出租丶商業使用是比較輕的處分行為,所以既然可以轉讓,當然也可以出租及商業使用。

六丶國防部應該立即停止任何對合法自建眷戶及其買賣承讓戶之司法訴訟迫遷追殺行為;
已經訴訟者,應即停止訴訟,並撤回起訴;
已經判決確定者,應該停止民事執行;
已經民事執行者,應該立即停止民事執行丶撤回民事執行聲請(包括拆屋還地及不當得利的追償)。

七丶合法自建戶,得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之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其已有租賃關係者,得讓售與直接使用人。」合法自建戶在政策保護地位,更高於承租人,所以要求國防部能夠準用國有財產法第49條,將土地出售給合法自建眷戶及其受讓人。

八丶在人口稠密地區,如果政府有辦理都市更新或蓋建社會住宅之需求,應該尋求多贏的策略;合法自建眷戶並不反對都更或社會住宅政策,但政府必須保障現有眷戶及受讓現住戶的合理分配,而且應不得少於現有的樓地板面積。

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臺灣遺漏了蔡爾翰丶張兆榮》


《臺灣遺漏了蔡爾翰丶張兆榮》



今天中午愛鄉舉辦春酒!


印象中愛鄉沒有辦過春酒,理由是財務一直困難。

但今年我們排除萬難辦了春酒,主要是因為我們將開始全力投入推動「臺灣二次民主運動」的計劃,而運動的推動範圍將擴及於全臺灣,所以特別邀請故鄉一些老朋友來分享我們即將推動的第一階段的運動項目---「直轄市新區自治」的政策。

過去鄉鎮市是地方自治,有自主的預算及人事權及職掌,選鄉鎮長及代表會選舉。但新六都之後,停止鄉鎮市長丶代表選舉。雖然過去大家垢病地方選舉買票,黑道介入,造成地方派系分贓的弊端;但喪失地方自治,官派區長後,地方卻如同棄嬰一般,快速邊緣化。

如何恢復鄉鎮市區的地方自治?又能徹底杜絕買票及黑金體制,正是我卸任縣長六年多來,念茲在茲的課題。


2012年我開始提倡「新區自治」政策,就是



1、採取類似內閣制的委員會制,祇選區議會的議員,再由多數黨擔任主席。


2、區議會的選舉方式採取政黨比例代表制,各政黨推出各政黨推薦名單,投黨不投個人,如此可以完全杜絕買票及黑道介入,徹底消除黑金問題。


3、為避免全國性政黨忽視地方民意,所以應該開放地方型政黨及政治團體,可以自行提出候選人名單參選。


今天在場有出身六甲鄉的蔡爾翰醫師,是一位長期為民主運動出錢出力付出的人,我特別舉他為例説明,依據現正的選舉制度,蔡醫師不願意應付目前婚喪喜慶這些俗事,所以雖然關心公共事務終無緣政治職務。但如果採取委員會制丶政黨比例代表制,各政黨一定競相拜託他來參與各政黨的候選人名單內。

同樣的情形在新營市也有長期為音樂藝術敎育奉獻付出的張兆榮醫師,也是沒有時間跑婚喪喜慶等俗事,因而無緣政治職務。但如果採取我所推動的委員會制丶政黨比例代表制,則張醫師也必然是各黨竟相爭取納入提名名單的對象。

所以新區自治的優點是:


1、徹底消除買票、黑金及地方派系分贓問題。


2、簡化選舉,也徹底降低選舉的成本,避免地方公職世襲化。


3、鼓勵大家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及地方公共服務性工作。例如社區營造。


4、真正達到選賢與能的效果。


5、可以鼓勵更多年輕人及熱心人士透過公共服務來參與地方政治體制。




台灣的地方政治體制,未來不應該再遺漏類似蔡爾翰丶張兆榮這樣的地方奉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