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

碧雲禪寺與五星旗

《碧雲禪寺與五星旗》


今天下午來自彰化縣二水鄉的碧雲禪寺的住持釋懷宗法師及釋法慈法師來所申訴「碧雲禪寺被魏明仁設計霸佔」的過程。


根據兩位法師的説法:

「一丶碧雲禪寺是一百多年的古寺廟,彰化縣政府原有意將它列為古蹟。但寺方因考慮擴建的必要,所以沒有答應。後來為了擴建,乃於91、7、29與精技營造有限公司(董事長魏明仁)簽訂工程契約。依據該合約,到中階階段的工程款需7130萬元,碧雲禪寺也都如期付了7400萬元(超過合約給付)。


二丶但魏明仁乘住持釋懷宗法師祇有國小畢業,而且年幼時即出家,不諳社會俗事及營建事務,於92、6、18竟向主持誆稱已經施作了9773萬元的工程,懷宗主持因沒有經驗及專業知識,在完全信任該公司的情形下,又擔心工程中途停止,在缺乏專業知識及壓力下被迫簽下不公平不合理的切結書,不但承諾給付新台幣9773萬元,並在魏的詐騙強求下,被迫開了三張本票(分別為800萬元丶2023萬元丶818萬元)作為後續主殿興建的擔保。魏為了逃避繳稅,還特別要求指定受款人為他本人。


三丶後來碧雲禪寺不但陸續給付了魏明仁公司新台幣9923萬元,但魏公司不但沒有繼續興建主殿工程,在沒有債權原因下,竟擅自違約將擔保興建的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並拍賣碧雲禪寺的寺廟用地及新、舊寺廟建築。

碧雲禪寺因爲全是出家人,不懂得打官司,所以魏明仁就借由司法的手段,把寺廟的土地丶連同寺廟的新舊建築,全部侵吞入己。


四丶魏明仁為了逃避繳稅,在強制執行中,更將其權利轉讓給他的人頭戶也就是他的姐姐魏素丹。並由人頭戶承受廟地及新舊寺廟建築。幸好國稅局查到魏的公司逃漏稅,而將其管收一個多月,據說目前尚欠國稅局二千多萬元。而此些不動産皆由國稅局扣押中。


五丶關於法院的拍賣也有瑕疵,一方面建築面積短估了三百多坪,而且承受人就是魏明仁的債權受讓人魏素丹,也是他的人頭戶,也是他的姐姐。魏素丹祇是魏明仁用來逃稅的人頭戶,兩人是共謀逃稅的關係,所以土地建物由共謀逃稅人魏素丹來承受顯然不妥。

        國税局應該撤銷此一詐害國稅逃稅的轉讓行為,並要求執行法院撤銷此一共犯承受拍賣不動產,才合理!


六丶近幾日魏明仁為對抗國稅局的追索,竟然公開在他所霸佔的,興建到一半的新碧雲禪寺及寺廟地上,遍插五星旗,並預計於後天(2017年的元旦)在此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五星旗升旗典禮,企圖引用中共的力量來對抗國稅局的追索。


七丶碧雲禪寺的出家人目前被迫搬出碧雲禪寺,流落在外。祖廟被霸佔,十多年來,求助無門,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非常可憐!希望政府能夠協助討回公道,讓我們流落在外的出家人能夠回到祖廟,安心修行。」


沒想到目前網路上盛傳的「彰化元旦升五星紅旗」的地點,就是被霸佔的碧雲禪寺;而背後竟是不為人知的「碧雲禪寺被魏明仁設計霸佔」的故事!

期盼大家共同努力,為可憐的碧雲禪寺及法師們申寃。

祝賀崑濱伯,感謝莊益增顔蘭權

崑濱伯被聘請為國策顧問,代表小英政府重視臺灣農村文化及基層農民,具有一定的意義。

但崑濱伯能夠出名,不得不感謝拍攝《無米樂》紀錄片的顏蘭權與莊益增兩位導演。他們兩位在沒有資金贊助下,憑著理想及熱情拍攝完《無米樂》紀錄片,並得到「南方影展」的冠軍,可惜卻苦無經費在院線上映。

後來因為吳念真導演交給我一片DVD,並跟我說「這個片子跟台南縣的農民有關,看能不能支持?」。由於不會操作DVD,而且也很忙,所以就擱著一直沒看。隔一段時間後又遇到吳念真,他問我看的如何?我很不好意思,所以後來就請秘書協助安排播放。看完一遍後,非常感動,覺得導演能夠把農村素樸的文化傳統紀錄下來,而且看到崑濱伯對土地的熱愛,對上蒼及土地發自內心的崇敬,種田也寫日記(算是最早的生產履歷),以及樂天知命的達觀開朗,這種「無米樂」的精神,正就是「土地源源不絶的生命力」,當下就決定全力支持,補助這部影片能夠正式在院線上映,這個片子終於在2005年「5月20日」正式上映,結果沒有想到竟然能夠一炮而紅。

「無米樂」開出漂亮的票房之後,四位老主角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連後壁鄉菁寮部落也跟著紅了,成為農村旅遊的熱門景點,後續台南縣政府透過社區總體營造及農村社區更新的計劃,進一步活化整個菁寮老街及社區,而持續火紅到今天已經有12年了。

然而崑濱伯並沒有因為電影的成功,而改變其謙虛、質樸、幽默風趣的作風,更令人讚嘆的是,2006年他種的米,也得到全國總冠軍,同時輔導他的芳榮米廠,其所輔導的產銷班的農民,竟創下連續五年以上,得到十大經典好米的光榮。証明崑濱伯的冠軍米絶非浪得虛名。所以可以說「無米樂」的精神,改變了後壁地區農民種米的文化,不再只是追求産量,而成為追求健康精緻,新的農村種米文化。

無米樂能有今天的成果,除了有崑濱伯等四位古錐的男女主角外,我要再一次感謝無米樂的導演莊益增、顔蘭權,也感謝提㩗他們的吳念真,希望政府及社會,大家能更重視紀錄片的工作者。

[圖片來源:大魯的攝情布拉格 https://goo.gl/zjkSJS]

#顏蘭權導演 #莊益增導演
#崑濱伯 #崑濱伯夫人 #煌明伯 #文林伯
#電影_無米樂 
吳念真

#後壁鄉菁寮部落
#崑濱伯以及一起參與輔導的農民種出全國冠軍香米好香好好吃
#種田寫日記
#生產履歷先鋒崑濱伯

參考資料:
 如何規劃農民老年給付及離農退休制度?
 http://www.ade0720.tw/2016/08/blog-post_12.html

 農村老化嚴峻 超高齡社會:田園將蕪胡不歸
 http://ctee.com.tw/Album/Content.aspx?albumid=77c8b2be-08d2-47a1-a635-b4c72b336c05&newsid=3311&mode=preview

 無米樂[WIKIPEDIA]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4%A1%E7%B1%B3%E6%A8%82

2016年12月30日 星期五

束帶?或塑膠手銬?

12/26立法院審查同婚民法修正案時,警方對於抗議群眾進入立法院者,使用束帶捆綁一事,引發爭議

由於本人指出此有違法之嫌,而引發許多網友熱心討論,對於正反意見,我都虛心接受。但是警方發布新聞稿指出,美國警方也用「束帶」來對付抗爭中脫軌的群眾,為自己辯護。不過警方顯然是「錯把馮京當馬涼」,故意把「塑膠手銬當作束帶」,來誤導視聽!

警政署真的不了解美國警方使用的「所謂束帶」,長什麼樣子嗎?

事實上警政署所稱美國警察配備的「所謂束帶」,美國的稱呼是「塑膠手銬」(plastic handcuffs),如相片所示,與台灣警方所使用的「捆貨用束帶」不同,大家可以上網搜尋看看,應可了解其差別。塑膠手銬是經過特別設計,既可以有效達到管束人之目的,也特別設計不會對被管束人造成不必要的外傷。

根據現行的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並沒有「束帶」的名稱,束帶和警繩的差距可以說是一目了然的事情,警政署實在不應該逾越文義解釋!而且警方也不宜使用警繩來綁人,要管束人的自由,使用警銬比較洽當。

警察面對群眾陳情示威抗議活動,有很大的壓力及也很辛勞,大家都能夠理解,也能夠體諒。但警察執法需合乎現代人權標準也是全民的共識。如果行政院與警政署認為面對大規模群眾抗爭,確有使用更方便的「塑膠手銬」以約束違法行為的必要,就應該正式將「塑膠手銬」也納入警銬的範圍,並公告為警械,而不應該繼續將就以綁貨的「束帶」來綁人,更不應該以「束帶」擴大解釋為「警繩」。

相關參考資料羅列如下,期望行政院及警政署展現專業的態度,並能重視基本人權的價值。

[圖片來源:WIKIPEDIA]

#Plastic_Handcuffs
#塑膠手銬是成熟產品
#束帶用來捆貨物或工具等等就好_別綁人

參考資料:
塑膠手銬-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lastic_handcuffs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101&KeyWordHL

警械使用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42

警察機關拘捕留置人犯使用警銬應行注意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44600-0901204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評亞洲矽谷計劃!

亞洲矽谷計劃是一個以軟體丶網路APP丶物聯網為核心內容的計劃,這樣的一個計劃,最適合的計劃執行中心應該放在那裡,問一下網路新創界應該是再清楚不過了。那個地方是人才(包含企劃管理人才丶系統整合人才丶軟體人才)集聚之地,生活機能完備性,容易募集資金等都是關鍵性。從以上需求來看,桃園青埔都是排在很後面的。
如今為了選舉承諾,將執行中心放在桃園青埔,恐怕已成為網路新創界的笑柄!
不過計劃中還是有一些內行的人,所以恐怕形式上需要給選戰承諾一些叫待,最終實質的計劃運作中心還是會留在台北,
不過計劃執行中心副執行長汪庭安、研發長吳聰慶丶投資長翁嘉盛等都在矽谷擁有豐富投資及技術經驗,也許可以協助臺灣年輕的新創公司及有志創業的年輕人,取得一些資金及事業的國際佈局!希望這個計劃能為臺灣的新經濟打開一條新的道路!
不過網路新經濟模式,政府的政策開放非常關鍵,例如Uber丶Airbnb丶Fintech等都受限於政府法規,如何與現有舊經濟模式立於公平競爭的秩序,政策規劃設計非常重要。
另外國營事業如中華電信本來就有非常充裕的現金流,如果能大量投資新創公司則對臺灣新創事業將是一大利多!

束帶是警械嗎?

相片(相片來源:蘋果日報)
是今天立法院審查同婚案時,警察用「束帶」對付翻過立法院圍牆抗議的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修正案)。
看了令人非常感慨,過去馬英九時代以這種強制羈押的方式來對付示威民眾,尤其是太陽花學運時。當時大家就質疑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中的授權範圍,就是沒有束帶,所以是違法的!當時民進黨也是出來反對的。
民進黨執政了,對於警方採取「束帶」羈押的方式這種行為,應該要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及交待,以避免被譏為「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一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之器械。」,目前行政院公佈的警械並不包括束帶,比較接近的項目是「警銬」及「警繩」,但「束帶」過去一向是綁貨物,並非用來綁人,綁人容易造成割傷的意外;所以畢竟與手銬專為綁人,較不易造成受傷兩者是有出入的,而且也與警繩的通常解釋範圍有相當的出入。
所以在行政院未修正公布警械種類前,以綁貨的「束帶」來綁人,羈押抗議者,的確有違法之嫌。

蘋果日報 蘇煥智 (Huan-Chih Su) 
警政署 NPA 署長室  尤美女立委 魏揚

#婚姻平權 #同性婚姻 #民法修正

參考資料:
束帶等於警繩? 尤美女抨擊警署自行造法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eaf4253-6796-4b4c-a996-923579220d06

魏揚遭上束帶 鐵鍊「人肉路障」破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26/423380/

鷄蛋一次性包材政策,應重新檢討!

鷄蛋裝載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及包材」政策,上週末12/24(六)開始實施引起基層販賣商及消費者議論紛紛。
受到波及影響的範圍包括:
1、中小的養鷄戶(以飼養三萬隻以下者,約佔90%左右,超過一千多戶,産量約佔65%)
2、傳統市場
3、雜貨店
4、蛋商(全國約數百位)
5、餐廳
6、早餐店

增加的成本包括:
1、一次性的材料成本
2、因而勞動成本增加
3、增加空間成本(部分無法在室內空間)
4、增加的運輸成本
5、大量紙箱要銷毁的成本

預估傳統市場丶餐廳丶早餐店的鷄蛋成本會增加20%以上,
售價可能也會增20%以上。
未來傳統市場及雜貨店丶餐廳丶早餐店,均可能面臨3-15萬元的罰款。

這個政策與禽流感的防治,是否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農委會也坦承二年多前通過的政策,
祇是研究報告的理論推測,尚缺乏實証研究。
而據聞養蛋鷄的鷄農全台灣一千三百多戶,過去也曾經多方努力奔走反應,他們認為關鍵祇要把裝蛋的塑膠箱能夠全面清洗消毒即可避禽流感的交义傳染。可惜多年的努力,但求助無門。
鷄農感慨説連養鷄的產業也都需財團化,才能夠設置整套的洗選設備作業。但經過洗選蛋的程序,一斤蛋就多出十幾塊的成本,消費者負擔增加很大。而且洗選程序會破壞鷄蛋的保護膜,未必是最好的選擇方式。
這個政策規定造成中小型鷄農,愈來愈難生存。
目前農委會公布的紙箱裝蛋非常不安全,業者反應不過堅固,非常容易破蛋。
至於傳統市場及雜貨店,這些基層小販相對弱勢者,也面臨更多生存的挑戰,及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鄉鎮地區其實仍然非常仰賴傳統市場及雜貨店。
餐廳與早餐店亦是民眾經常消費的場所,這個政策可能造成蛋價上漲增加消費者負擔,也會造成消費者的抱怨!

所以這個政策其實仍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鄕鎮整併村里整併問題之省思

偏鄉人口快速流失,不是祇有屏東的問題,甚至連六都的鄉村區,也都是人口快速流失區,所以已經是全面性的問題。在加上交通及通訊的快速進步,所以思考村里及鄉鎮市區的整併,確實有其時代的必要性。
但在思考如何整併村里,如何整併鄉鎮市區的問題時,其實政府應該同時要關心,如何振興偏鄉地區的產業經濟?如何活化偏鄉閒置的自然人文資源?提供更多年輕人就業的機會。
但要振興活化在地資源及在地經濟,地方政府的良善治理就扮演著領導管理的重要角色,其中尤其是鄉鎮市區政府的角色,更是第一缐的地方領導。
但目前臺灣鄉鎮市等地方選舉,買票丶黑金政治丶地方派系分贓的地方政治體制丶政治文化,是眾所垢病。也是地方無法建立社區參與丶公民參與丶人才下鄉的體制。
過去針對此問題,大家祇有抓賄選的思惟,但抓不勝抓,實質上祇是化明為暗的普遍性的犯罪黑數,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如何杜絕這些問題,必須根本上針對地方政治體制及選舉制度改革作徹底改變。改革的思惟,主要是採取強化「政黨責任」,「集體領導」,採取「議會民主制」(主要是歐洲大陸的政治制度),選舉制度改為全政黨比例代表制。
該是思考改革翻轉體制,讓各行各業專業人才,青年參政成為可能的時機!

長照法22條整合修正版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2條整合修正版版

一丶原條文:

前條第三款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第四款、第五款長照機構,應以財團 法人或社團法人(以下合稱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 
 公立長照機構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一項長照機構法人之設立、組織、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本法施行 之日起一年內,另以法律定之。

二丶行政院修正案:

        前條第三款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第四款、第五款長照機構,應以財團 法人或社團法人(以下合稱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 
        公立長照機構不適用前項規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丶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從事本法所定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之私立機構,除有擴充或遷移之情事外,不受第一項之限制。
        第一項長照機構法人之設立、組織、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三丶整合修正建議版:

        前條第三款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第四款、第五款長照機構,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一定規模以上者,應以財團 法人或社團法人(以下合稱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之。 
        公立長照機構不適用前項規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丶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從事本法所定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之私立機構,除有擴充或遷移之情事外,不受第一項之限制。
        私立長照機構,除接任負責人需符合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外,得自由轉讓及繼承,並變更負責人。
        第一項長照機構法人之設立、組織、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四丶整合修正版修法理由說明:

(一)妨害經濟自由: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照顧重度失能者的「住宿型長照機構」(目前的養護機構及護理之家),限制祗有財團法人丶社團法人(合稱長照法人機構)才能經營,而一般的私人及公司在未來均不能再加入經營。這就是根本妨害憲法第15條、第23條保障的人民經營自由權,也嚴重影響長照服務業之發展。

而且針對現有小型私人住宿型長照機構(私人養護中心及護理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法第62條規定,在長照法實施5年內必需轉型為法人,否則不能繼續營運。實質即是消滅現存一千多家私人住宿型長照機構。

但在長照業者的抗爭下,目前行政院提出22、62條修正草案,已經同意讓現存小型私人住宿型機構除了「遷移」丶「擴充」外,能夠維持現狀繼續經營。(見行政院所提出修正草案22條)。

但陳情人等仍然認為行政院修正草案仍然是妨害經濟自由,爰特提出修正案如后。


(二)比醫療法丶老人福利法丶護理人員法,更嚴苛的「長照法人」制度:

       1、醫療法第16條以及衛福部前身衞生署衞署醫字第0950200989號函規定,200病床以上才強制規定需成立醫療法人(含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200床以內則仍可以維持私立醫療機構,免辦法人機構。

       按醫療機構在專業技能及醫療設備及投資資金的要求,均遠高於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甚多,所以就是否強制要求成法人的必要性,顯然專業技術及資金需求更高的醫療法人之需要性,遠大於長照法人必要性。

       但為什麼專業技術資金需求較高的醫療機構規定200床以上才需成立醫療法人,而200床以下仍維持私人可以經營呢?而相反的專業技術資金需求較低的住宿型長照機構,以養護中心來説,目前的老人福利法規定卻限制50床以上就必須成立財團法人,顯然是一國二制,對長照業已經是不合理的限制。

       2、目前老人福利法規定,50床以上必須成立財團法人。但目前的長照法原22條及行政院新草案,比現行老人福利法更嚴格,要求未來新設的全部要成立長照法人才能經營,對於未來新加入的私人經營予以「關門」,顯然也是違反憲法第15條及第23條的必要性。

       3、一國三制:

        至於目前護理之家(新法實施後也一併列為住宿型長照機構),並不需要限制需要成立法人才能經營,所以目前有的私人護理之家所收容的人數超過二百床的所在多有。所以目前護理之家比醫療法還自由寛鬆。但行政院新草案實施之後,未來新設的,卻必需強制成立長照法人才能經營呢?

        現行長期照顧服務法22條第一項規定,均顯然比醫療法及老人福利法丶護理人員法更嚴苛,所以顯然妨害憲法第15條之經濟自由權,也逾越憲法23條的必要性,也限制了長照服務產業之發展。


(三)49床已不符經濟規模:

       目前全國許多私人小型(49床以下)養䕶業者,也紛紛反應,49床以下的經營規模,已不符經濟規模。

        由於目前全民對長照需求增加,對於養護長照品質要求提高,而政府各項有關的設施丶人力標準提高,而消防安全法規提高,週休二日及加班費等勞力成本暴增,所以49床已經不符經濟規模效益,實有必要適度開放擴大經營規模,業者才能生存。


(四)建議維持雙軌制---讓法人及私人機構併存:

        目前醫療法丶老人福利法均採取法人及私人機構併存的雙軌制,而護理之家依護理人員法規定更無法人之限制,實施以來也沒有什麼問題,所以並沒有特別需要取消雙軌制之必要性。

所以建議採取劉建國委員等人及黃昭順等人提案版本的規定及精神,採取雙軌制,維持目前法人及私人雙軌並存的制度,不要再強制未來設立者一律採取法人化的制度。

        至於法人化的標準,則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依後續長照服務的發展來作決定。

(五)  行政院新提案的修正案第22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丶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從事本法所定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之私立機構,除有擴充或遷移之情事外,不受第一項之限制。」此項應予以納入。

(六)明定得自由轉讓繼承:

        私人住宿型長照機構,到目前為止仍不能自由轉讓丶變更負責人,新負責人需辦理重新立案許可;而且也不能繼承,需繼承人重新立案許可。由於長照機構,政府有持續性對於設施標準丶人員標準予以查核監督,所以要求新的受讓者及繼承人,重新設立許可,祗是徒増加擾民,這些規定也是限制私人長照機構業者的經營自由;而這些限制如果祇針對負責人的專業經營資格要求(如長照法24條負責人之資格),有其合理性;但超過此一部份,則已經是逾越其必要性,顯也有違反憲法第23條及第15條之規定。由於這是長照業者長期面臨的不合理的管制,爰於增列一項明定自由轉讓及繼承之規定。

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評「12歲以下兒童家庭免電費」政策!

       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修改電業法時提案:「家庭有12歲以下兒童電費減免」,沒想到竟然得到朝野共識,並打算要行政院也同意。而這一屆的行政院看起來都會尊重立法院的主張,所以通過機率看來還真不小。
        但這還真是一個頗為奇怪的立法 例。 
       立法提案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生育,搶救少子化,用意不可謂不善。而這種減免電費的方法,預計總共花費48億元(減少電費收入48億元),但是對鼓勵生育卻沒有直接關係,對於減少因生育小孩造成的負擔並沒有直接性的關係。
       而且這種減免電費的政策與節能減碳,電價應該充分反應發電丶輸配電的內丶外部成本的大方向政策背道而馳。容易造成鼓勵用電戶浪費的行為,實在是非常不可取!
       這個48億元台電不可能自己無條件吸收,一定會要求政府補助。如果政府將每年48億元用來建構全國普及的社區型育嬰丶托嬰中心,實質上將大幅降低年輕家庭保母費用的負擔,這才是真正把錢花在刀口上的作法!
       行政院如果沒有掌握執政的基本價值理念方向,任由國會議員即興式的提案及演出,並隨之聞機起舞,則令人擔心有限的國家資源,恐怕就這樣子散彈打鳥而浪費掉了。恐怕未來類似這樣案例,製造的問題將層出不窮!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緬甸---新南向契機

緬甸--新南向契機


       此次緬甸之旅,為個人首次的緬甸行。這次能夠成行,要特別感謝我的朋友榮南丶榮清兄弟,因為他們有一個宗敎信仰的老師,要來緬甸辦一場超渡法會,也一併邀請我來參加。而同行的師兄弟,都非常虔誠,其中有來自海外的,例如印尼丶新加坡丶緬甸的。其中特別是來自新加坡華僑的陳家恩兄弟姐妹多人及其家人,一行十多人,他們家是海外移民的第三代,祖父代從福建移民到緬甸,二次大戰後父親代再從緬甸移民到新加坡,但在緬甸仍有伯伯丶叔叔及堂兄弟。這一次在緬甸之行,是由他們在緬甸的堂弟東紅安排各項活動及遊程。

        除了對緬甸佛敎信仰好奇感興趣外,對於緬甸在地縁政治經濟的發展,我個人也非常有興趣。所以除了宗教丶文化的參訪體驗外,其實我也一直關心著台商在緬甸的機會,以及臺灣與緬甸在經貿文化交流的各種可能性。特別是台灣政府最近高唱的新南向政策,到底發展的可能性如何?

       緬甸的人口目前約近5200萬人,面積約有67.6578萬平方公里(比法國面積大)。是南傳佛教最重要的聖地,號稱是原始佛陀的正法中心。以中國佛教的觀點,稱它是小乘佛教。由於深入生活的佛教信仰,其人民性情非常善良。它的土地廣袤,許多適合農耕之地根本上沒有開發,農業資源非常豐富。目前的基本工資一天約美金3元,算是東協國家中最便宜的!緬甸的天然資源豐富,其中木材(尤其是柚木)資源豐富。緬甸也是著名的寶石(緬甸玉)生產國,玉石寳藏世界有名。它也是自古以來印度與中國西南地區貿易的交會點,算是自古中國西南絲路的重要通路。

        緬甸的Panthein是陳家祖父移民來緬甸落腳之地,也成了他們的故鄉。

        自最後一任軍政府總統登盛後緬甸逐漸朝向改革開放之路,去年國會及總統大選,翁山蘇姬的政黨大勝,改革開放的腳步更是加快。

        跟據東紅口頭提供的報告,明年二月緬甸政府要公布新的外國人投資的規定,預期會更有助於吸引外國投資。而目前也開始有自由經濟區的計劃:

        其中日本已在仰光港附近設自由經濟區,目前第一期已經完成,正要進行下一階段。

        另外中國也計劃在緬甸靠近孟加拉的若開邦Kyauk Phyu建立深水港,並提出自由經濟區的開發計劃。

        泰國及義大利也合作在安曼達海靠近緬泰邊境Dawei ,提出深水港及自由經濟區的計劃。

        目前緬甸已經開發的工業區約有30個。工業區土地使用權(30+30)最多60年。緬甸的土地制度,因為社會主義的歷史背景,原則上土地歸國有,但宗教用土地,永久歸宗敎。另外也有永久性土地(free hold)丶租賃性擁有(lease hold)。但工業區土地祇有60年使用權。

       仰光河港最多祗能載6000頓的貨船。但仰光海港則可以載運更重的船。

        東紅建議Bago是設立工業園區的好地點,離新的國際機場很近。Bago目前有一個工業園區,但是並不成功。勞工非常充沛。所以設立出口型工業區非常適當。

        臺灣目前來緬甸投資主要是紡織及農業丶木材及玉石採購。

        看來臺灣新南向政策,緬甸應該是非常重要的基地。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全國科技會議與産業的關係!

全國科技會議的定位,放在尖端基礎研究上,而將產業界排除,的確值得重新檢討。
我曾建議台灣應該成立「產業戰略硏究院」的構想,到目前為止,我仍然認為這個構想值得重視!如果以臺灣產業戰略研究院為基礎,而提出的全國科技會議,其效果一定可觀!

「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面臨的挑戰?

       農委會輔導成立「台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由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重組清算,於105年8月18日完成公司更名登記,額定資本額新臺幣10億元;第一階段邀集與農產外銷相關企業及單位擔任策略股東,已募集新臺幣1億5,200萬元,公司董、監事席次為董事7人及監察人2人,聘請具外銷實務之專業經理人陳郁然先生擔任 董事長。

我的評論如下:
(基本肯定,三大挑戰)
1、這是小英總統競選時開的支票,強化臺灣整體農產國際行銷的能力及競爭力,的確非常重要,所以成立國家級農産行銷公司,在大方向是正確的,值得肯定。
2、但臺灣的國家級農產行銷公司會比紐西蘭的Kiwi行銷公司更複雜丶更困難。理由是紐西蘭的外銷是由kiwi公司專有獨家外銷銷。台灣過去青菓社也有銷日專賣權,但目前臺灣是外銷自由開放,所以新公司的處境㑹更困難。
3、新的公司如何避免與民(既有的農產貿易公司)爭利?如何達到與民間是共存共榮,而不是擠壓民間農業貿易公司的生存空間?這的確也是一項不小的挑戰!

4、如何提升台灣農產品外銷的品質及分級包裝?目前單打獨鬥型的農產外銷的確需要提升,如果能夠作到更好的分級包裝及更有信用的供應鍊體系,對全面提升台灣的農產品的品質及產值,的確非常關鍵,這都需要新的公司及農委會及各級政府、農會通力合作,這的確也是一項不小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