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解決國民住的問題,其實最佳的解決方案,並不是再蓋12萬戶、或20萬戶的社會住宅,而真正最佳方案就是課空屋稅。
課空屋稅為何能解決國民住的問題呢?
一、空屋稅可以逼屋主讓空屋釋放出來出租,可以立即擴大租屋的供給面,租金馬上下降,一般無殼蝸牛馬上因租金下跌而受惠!供作社會住宅!
二、空屋稅可以健全化台灣不動產租賃市場,發展出專業化的不動產物業管理公司,而且可以徹底杜絕目前臺灣不動產租賃市場屋主自己經營,而且逃漏稅的問題。
以空屋稅來解決社會住宅之供給問題,其實至少尚需有如下的配套計劃:
一丶政府需訂定單人丶雙人丶家庭所需居住的社會住宅的面積標準(可依不同城市而不同),以及租金收費標準(可依不同城巿而不同)。
二丶政府需訂定獎勵民間參與社會住宅的計劃,凡是民間屋主願意提供其屋參與政府社會住宅計劃,以法定社會住宅標準收費者,政府應該可以給予適度的獎勵!
社會住宅是解決社會中低收入者居住問題,落實人人有屋住的基本生存人權,也是社會安定、安全的重要基礎。
台灣目前年輕人不但一輩子買不起房子,而且在居住的租金負擔也很重,所以年輕人沒有安全感不敢結婚丶不敢生小孩,所以讓每個年輕人丶每對年輕夫妻,都可以有房子住,而且租金負擔不要超過基本工資的25%,這對鼓勵年輕人放心結婚丶放心生小孩應該是有幫助的!
政府蓋社會住宅當然有其必要,但政府聽任台北市六萬戶空屋閒置,再花大錢蓋社會住宅,在國家財力異常困難的情形下,其實並不是聰明的作法,如何活化民間空屋?獎勵民間參與社會住宅方案,達到雙贏,這才是一個聰明的政府聰明的作法!
而且這才能快速達到解決人民及年輕人目前居住負擔沒有安全感問題的困境,尤其是台灣少子化問題已經非常嚴重,連續十幾年孩子的出生率降低到1左右,所以快速解決年輕人居住的問題,也是快速搶救少子化的重要對策之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