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2日 星期五

如何規劃農民老年給付及離農退休制度?

       年金改革副召集人林萬億8/11表示:「農保沒有老年給付,是非常畸形的設計。⋯農委會一年編列540億元公務預算已排擠到原來農業預算,要解決農保與老農津貼的問題,除了應廢除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回歸制度化,農保整合到國民年金或成立一個所有國民都適用的基礎年金或稱大國民年金,都是未來可討論的方向。」對於一個在2006-2008年擔任扁政府時代政務委員,又是主導年金制度的政委,林政務委員這番話似乎也太遲了些!

《老人年金矛盾的社會背景》
       農保沒有退休年金制度,卻祇有死亡給付(相當於喪葬費),我在1991-1992年返鄉參選立法委員時,就時常聽當時老農民常戲稱「要死給人看,才能領」,沒有老年給付丶退休給付,老農民必須耕作到七丶八十歲,老年沒有生存的經濟保障。而這就是1992年當年我參選立法委員時,推動老人年金時,重要的社會矛盾背景;而這也是促動我參選時以推動老人年金為第一條政見的原因。

《第一版國民年金法草案》
       1993年我當選立委後,第一個會期我就在新國會辦公室許傳盛的協助下,提出了全台灣第一版的國民年金法草案;該草案有一個過渡時期規定,就是對於已經滿65歲的長者給付「敬老津貼」每月新台幣5000元的給付。
坦白講林萬億政務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我在1993年的第一版國民年金法草案,其實已經提出了整套的解決方案。而這已經是23年前的事了!

《老農津貼帶頭闖關》
       1995年全民健保實施後,農保條例已經不符現實的需求,所以當時我和戴振耀丶翁金珠丶蔡式淵四人,才在立法院審議行政院農保條例修正案時,提出「老農津貼」條款通過。行政院被迫改以「老農津貼暫行條例」重新獨立立法,而實踐了老人年金第一部曲之「老農津貼」。
       但農保條例沒有老年給付,卻仍保存死亡喪葬給付,這種落後不實際的農保制度歷經21年仍未能適當的修正,實在是政府及歷任農委會主委嚴重失職。

《農民保險的老年給付問題》
       由於農保沒有老年給付,而且我國兼業農居多,許多人加入農保就是要搭老農津貼的便車,所以後續幾次的修法都祇朝向消極防堵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再加入農保坐領老農津貼,而仍缺乏積極的農民老年退休給付的制度規劃!
       究竟要採取那一種制度作為專業農民的老年退休給付呢?國民年金制度?或其他例如勞保條例?或另立一個新法?或以原農保條例加以擴充完整呢?
       我個人二十幾年的實際關心本案,我認為目前的國民年金法的給付實在太低了,一般專業農民應該不會有興趣參與此項國民年金保險來作為基礎年金。倒不如以比照勞保的方式,提供給一般專業農民來投保,以作為基礎年金可能更恰當!

《離農貼津當作是附加年金》
       目前的老農津貼可以算是一種老人給付,但卻沒有離農退休制度,所以老農民抱著農地領老農津貼,卻又領休耕補助,而休耕補助卻墊高了農地租金,每分地9000元丶每公頃租金是9萬元起跳。對於想要從事農業的專業農民及年輕農民,不但不易取得農地(尤其是可以較大面積丶且可以集中管理者),而且耕作的土地成本相對墊高。而造成台灣休耕農地超過十二萬公頃以上(實際更多),未能地盡其力。而且年輕專業農民不易投入農業。所以台灣必須儘速規劃「離農退休制度」,並以此「離農退休津貼」作為「附加年金」。至於離農退休津貼,則在確保農民之農地所有權之前提下,退休農民必須交出農地的耕作權,委託給國家代為統籌管理,而國家再將農地以平價的租金,出租給專業的農民來耕作。

       農業是台灣的重要機會,但前提是應該先建立老年農民離農退休制度,並給予專業農民比照勞保的老年給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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