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魏明谷縣長主張一般縣的鄉鎮市應該廢止地方自治選舉,比照六都直轄市的區,改為官派。
其所持的理由說:目前六都與一般縣的鄉鎮市區體制是一國兩制,的確是事實;而且因為買票、黑金丶地方派系分贓,而引發廢止鄉鎮市自治選舉的討論,而且是1996年李登輝總統時代,國發會國民兩黨的共識,的確也是民進黨過去的黨綱,並延續至今。
至於其所主張的「每年可節省人事經費220億元」,恐怕也與事實正好相反,六都升格後的人事費,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每年增加超過100億元以上!(例如桃園市增加2000人以上,新北市也至少增加數千人)
鄉鎮市是否廢止地方自治?應客觀檢討六都實施後的客觀效果,再來作客觀的檢討!目前看來加深城鄉差距擴大,服務效率變差,地方缺乏發展動能,已是客觀的事實!
而且改革的方案,也並不是祇有「廢止地方自治」改為官派這種方法;
反而保留地方自治,而改革地方組織(鄉鎮市公所與代表會整併,合而為一,也可以達到精簡人事效果);及一併將選舉制度改為全政黨比例制,以簡化選舉,加重政黨監督,避免買票、黑金丶地方派系分贓,也是更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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