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廢鄉鎮市地方自治是進步?抑災難?

廢鄉鎮市地方自治,會是另一個災難嗎?

       李登輝時代為了總統直選及精省案,曾與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就國家發展議題有幾項共識,此即有名的1996年國發會共識。
        國發共識中,其中有廢止閣揆同意權及停止鄉鎮市地方自治。閣揆同意權廢止了,因為這涉及李登輝總統的統治利益。至於鄕鎮市地方自治是否廢止?後來兩個主要政黨都不敢硬推,主要原因是地方鄉鎮市長及代表會反對阻力很大,而事實上這個議題也的確尚未在社會上得到充分的討論,也尚未形成共識。
        倒是六都在未經充分討論,即率而以台北市的體制強加在其他五都上,導致已經有五都廢止鄉鎮市地方自治選舉。總共五都121鄉鎮市,將近一千萬人,停止原來的地方自治及地方自治選舉。這五年多來的衝擊是「五都的鄉鎮區加速邊緣化,完全喪失地方發展的動能」。

       取消閣揆同意權後,台灣目前的憲政體制,仍在爭論「憲政體制不三不四」,要求改為純粹總統制或內閣制或雙首長制,這樣的爭論從未停止。

       2016國會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完全執政,是否會再跳出來推動「廢止鄉鎮市地方自治丶停止鄉鎮市長及代表的選舉」呢?沒想到這麼快(1/27)洪耀南就在民報呼籲「廢鄉鎮市最後一哩路」,呼籲取消鄉鎮市長及代表自治選舉。
       祇有都市生活經驗的人,也許不太贊成基層選舉那麼多,而且認為基層選舉「買票」文化嚴重,也是地方「黑金政治」的根源。所以在社會印象不佳,贊成廢除。
       但實際上五都的實踐經驗來看,「廢掉鄉鎮市地方自治選舉」,的確是很有效的摧毀國民黨的地方派系,因為沒有地方政府的資源去餵養地方派系。過去國民黨地方派系靠買票丶黑金政治長期霸佔地方政府資源,鞏固國民黨的基層組織,但廢止鄉鎮市自治後,這些奶水被切斷了,民進黨在南二都選舉的成功,跟這個效應有很大的關係。
       然而從叧一面來看,五都廢鄉鎮市的效應,卻也同時是:「加速地方經濟邊緣化,加速擴大城鄉差距,加速鄉村區人口外流」,其實也是開民主倒車的大災難。

       解決地方政治「買票、黑金政治丶地方派系」的問題,其實並不是直接廢止地方自治選舉,而應該是改革地方選舉制度,我認為:
1、該廢止的是「不具地方自治體資格」,的「村里長選舉」。而不是具有「地方自治體資格」的鄉鎮市。
目前的村里,因為不是地方自治體,沒有公權力,沒有財政權丶預算權,其實完全沒有選舉的實益。村里其實應該維持民間性質的地方社區發展協會的型態。
2、改革選舉制度,採取投全政黨比例代表制,而不再採取目前投個人的選制。由政黨提出政黨候選人名單,選民祗投政黨票,而無政黨個別候選人的票。如此不但可杜絕買票,也可以杜絕黑道參政。而且也可以簡化選舉,減少選舉的財務負擔,也避免公職人員專門跑婚喪喜慶,祇作個人服務,反而不用心於公共政策及公共事務。維持選舉經營的成本負擔太重。
3、取消目前代表會及鄉鎮市長二元分立丶對立丶監督的機制,而採取議會及行政機關整合為一的體制,採取委員會制(類似董事會制)或內閣制,讓多數黨主政。
4、至於鄉鎮市區規模,適度整併,我認為有其必要性。

1 則留言:

  1. 這是開倒車的行為,主張者以醜化鄉鎮市長和妖魔化鄉鎮市長為由,已進行大群獨攬之實,殊不知,自以為消滅了地方派系,卻壯大了大黨內部的派系,政治將由大黨的派系壟斷,一般人將不得其門而入,大黨就不會有黑金?大黨內的派系都清廉?你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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