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禮拜前在民進黨智庫的會議中,李金龍前主委針對此一議題提出他主張的方案:「農會總幹事直選」。
這個改革方案,是二十幾年前我剛當立法委員時就已經聽到基層建議的改革方案,但這個方案涉及農會組織的改革。
首先是人民團體組織,沒有所謂總幹事直選制,祇有會長直選制。全世界沒有受僱的專職的總幹事直接由會員選舉產生的人民團體組織,祇有會長直選的制度,總幹事直選在法理上的説不通的。
而且一旦會長直選,會長勢必要專職,總幹事就不是那麼需要。而農會的理事會制,改為會長制,會長由農會會員直選產生;而同時理事也必須由原來農會會員選出農會代表,再由農會代表選出理丶監事的間接選舉方式,改為由農會會員直選,而農會理事的名稱可能也必須改為農會代表。而這種會長直選的改革方案尚有如下根本問題,因為農會是一個事業體組織,有實際的事業盈虧,會長本身就是專業農民,需經營自身的農場,所以作為農會的專職人員有其根本困難,所以既然不能專職,其實直選的意義實在不大。會長其實由直選的農會代表互選,採取間接選舉即足矣!
所以法理上農會組織如果要改革,其實祇需理丶監事由間接選舉改為直接選舉即可。
其實農會改革什麼才是重點呢?
一、農會的定位:事業體:營運績效及盈餘分配。
我個人認為目前農會最關鍵的點是:農會的定位不清問題。農會到底是營利機構或者是非營利機構?其實應該非常清楚他是一個營利事業組織,但也兼具追求農民的公共利益的服務功能。而既然它是一個營利事業機構,它的營運績效應該必須明確定位為盈利性兼具農民共同利益性的事業體的人民團體。
二丶會員制改回股金制:
所以目前的會員制,已經不符合事業體的本質,農會的組織應該要改回股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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