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在縣長任內,一般樹木垃圾都是鄉鎮公所在負責處理,通常是颱風後不到一個禮拜就完全清除完畢,絕對不會二個禮拜還沒清除,更不可能拖到一個月半的時間。
而且我任內經歷過比蘇廸勒颱風侵害更大的颱風也有好幾次,例如2009的莫拉克颱風88大水災(22個鄉鎮水災,超過十萬戶以上淹水,死亡28人,光淹死的豬超過4萬5千多頭,淹死家禽二百五十萬隻),但我們全部所有的災害復原(清除完畢)也絶不會超過二個禮拜。原因是因為縣政府轄區內31個地方自治體的鄉鎮市公所,這就好比(1+31=32)處理器(CPU)同時在運作。而且鄉鎮市公所更直接貼近居民,不但反應快丶決策快,而且有自己的自主財源,不足的部分均由縣府買單,所以鄉鎮市公所均能充分發揮獨立自主的功能,所以很快就清除復原。而且也不必讓沒有權與錢的地方里長那麼辛苦。
但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區長官派,原來鄉鎮公所的自主維護建設經費,被市政府集中挪用,地方喪失自主財源,祇剩下很少的維護費。而且原公所鄉鎮市長的人事權,換成官派區長後,人事權也被市府及各局處抓回,而由市府各局處直接指揮監督,而造成各區區長不能有效管理清潔隊。這就好像過去31鄉鎮市級的Cpu萎縮變成很小的功能,而市府卻成為一個超大的CPU,亦即(一超大+31萎縮的很小),運作起來這個直轄市政府就是「中央集權,地方無力」,所以過去鄉鎮市公所不需一個禮拜就可全部清除復原的颱風災害復原工作,現在環保局要一個半月,而且環保局竟然可以大喇喇的說還需一個月。而市長則瀟洒的説:「虛心檢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我認為颱風災後復原工作的拖延,正反映出直轄市區自治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事實上全世界除了中國大陸外,並没有直轄市的制度。有直轄市的中國大陸也祇有北京丶天津丶上海丶重慶四都,他們人口最少的天津市也有1500萬以上的人口。全世界沒有像台灣小小的一個國家,竟然有六都這種莫名其妙「政治算計」出來直轄市的政制。
事實上全世界除了中國大陸外,並没有直轄市的制度。有直轄市的中國大陸也祇有北京丶天津丶上海丶重慶四都,他們人口最少的天津市也有1500萬以上的人口。全世界沒有像台灣小小的一個國家,竟然有六都這種莫名其妙「政治算計」出來直轄市的政制。
日本也沒有直轄市制度,很勉強類比的有東京都丶大阪府丶京都府。而日本東京都丶大阪府丶京都府也都在都府下的市町村級政府,定位為地方自治團體,並實施地方自治選舉。而東京都的都心(舊東京市)的23個特區也是實施區自治選舉!
所以當時升格直轄市,其他四都未經詳細國際比較制度的研究,就都被強制比照都會型的台北市的政府組織方式,而將過去的鄉鎮市都強制改區,並剝奪地方自治體的地位,改變為派出機關。所以原來民選的鄉鎮市長及代表停止選舉,改為官派。當時內政部長江宜樺也了解政府匆促決策恐有問題,所以答應二年內將檢討「區是否地方自治團體的定位」。結果到現在已經第五年了卻從來沒有公開檢討。江宜樺是政治學博士,也是台大政治系教授,對於自己專業領域地方政府組織丶地方制度及選舉制度,卻沒有召集相關的專家,委託他們作國際制度比較研究,實在是愧對他自己的專業,應該表示道歉!
回復「區級為地方自治團體」,並重新恢復區級政府的選舉,為什麼台灣社會民間一直不積極呢?其最大的原因是:「大家所質疑的過去基層鄉鎮長及代表會選舉所產生的買票丶黑金丶地方派系分贓等弊端。」基本上我也承認有此一質疑存在。
回復「區級為地方自治團體」,並重新恢復區級政府的選舉,為什麼台灣社會民間一直不積極呢?其最大的原因是:「大家所質疑的過去基層鄉鎮長及代表會選舉所產生的買票丶黑金丶地方派系分贓等弊端。」基本上我也承認有此一質疑存在。
但過去因為台灣政治界及學界,很少研究到地方三級政府的政府組織丶選舉制度,如何在制度上防止買票及防止黑道參政問題?似乎都祇把重點放在「抓賄選」,但賄選是抓不勝抓!我認為應該學習歐陸國家例如德國丶法國及北歐諸國地方三級政府選舉制度,採取全「政黨比例」選制,由各政黨推薦候選名單,但不投個人,衹投政黨票,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當選名單。並由多數黨主政。這個方式應可完全杜絶買票及黑金問題。而且歐陸國家這種鄉鎮市議員都是無給職,衹有出席費。這樣的選制,可以讓地方真正熱心關心地方公共事務的人才,不必那麼辛苦花錢經營選舉人脈,綁樁腳。這也是台灣地方政治「消除黒金」,「鼓勵人才下鄉服務」,啟動地方活化,基層地方政治改革的關鍵!
直轄市政府颱風災後復原速度,比一般縣政府的復原的速度還慢,如此失能的問題,該是反省檢討是否應恢復「直轄市區自治」的時候了!
直轄市政府颱風災後復原速度,比一般縣政府的復原的速度還慢,如此失能的問題,該是反省檢討是否應恢復「直轄市區自治」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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