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蘇縣長能重視農藥定義已經不合時代之問題。
目前只要有防病蟲害或調節植物生理機能的都是農藥,都要登記為農藥,否則便會被以偽農藥罪法辦。
以前農政單位人員對許多非農藥之天然資材並不會將之移送法院。但是這矛盾的定義令政府每年花大筆預算由改良場、農試所硏究之生物防治資材,因農藥登記之極高門檻,要花許多時間金錢完成已經公認天然安全之原料微生物生產之產品;
還要依新制,進行吹毛求疵極複雜之田間試驗設計,及找不到有單位可以進行田間試驗(一般改良場,農試所不願接,沒有義務接,只有少數幾位要接,但案子排一大堆;私人幾家公司只做自己的案子,是球員兼裁判之不合理。外面公司不願將產品交給競爭同業做沒有信任感,也怕洩露商業機密)。
況且要廠商自己找地,登記一項作物之病蟲害只能推廣該項,等十多年後登記出來廠商早倒了。以致於百泰,聯發等公司投入數百千萬登記設廠研發生產推廣損失慘重。在台灣都無法生存,讓農民用到低廉有效的產品,還奢望外銷賺外匯。
而像我們這些有專業知識有理想的廠商,引進先進國家已經上市的安全植保資材,只能以肥料名義登記銷售,不能告訴消費其作用功能,很難推廣!還可慢慢讓農民漸漸接受減少化學農藥的污染殘留,可是這些執法人員竟然將這些資材都當偽農藥罪來辦。
苦棟油一般含有天然背景值之印楝素300~2000 ppm,海草精含有天然的細胞分裂素,微生物發酵之胺基酸含有天然的GA,NAA IAA 等生長素,有機液肥必需添加防腐劑才不變質發臭,而中藥之苦參,黃連,大黃食品之辣椒,大蒜,洋蔥薑黃等等都可調製成代替化學農藥之資材,供採收前或無毒有機農業使用,卻都變成偽農藥,譲業者上法院打官司損失慘重,身心名譽金錢損失,浪費司法資源,造成寒蟬效應。
農民找不到可以使用之資材,不用則損失慘重,用則殘留超標,或用到未推薦農藥。
社會大眾之食安問題,永遠不是靠做表面工作之"農藥銷售必需登記:農民姓名,資料,作物,害物,藥品名稱"可以解決;反之改良場也推薦農民自己用沒有肥料登記證的亞磷酸加氫氧化鉀,調製成可以防露菌病丶疫病之亞磷酸。亞磷酸產品在澳洲有的登記為液肥,也有登記為農藥,就像碳酸氫鉀,氰氮化鈣本身就屬於肥料,國外也登記為肥料或農藥,但我們只能登記為肥料,也讓我們提心吊膽怕變成偽農藥。
韓國早在十年前左右,就將天然植保資材,另外以對環境友善的植保資材另外登記管理。只要原料來自「天然安全物質」,沒有化學農藥有害物質,大槪半年不到,台幣十萬就可取得登記証。我們已經取得其四五百頁的登記管理法規送去翻譯。另有其取得土壌改良用產品800多種,生物殺菌,殺蟲劑380多種之名單也在翻譯中。
上星期六日在漳州舉辦的「生物農藥與生物防治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硏討及交流會,我去參加,他們非常蓬勃發展,但是也要儘量降低登記門檻才能降低成本,儘量普及,我在場也建議兩岸可以學習韓國不要用生物農藥的名稱,才能改變大衆根深蒂固怕化學農藥的印象。且要減肥減藥的雙減,才不致於將生物農藥也納入農藥統計。
我們台北市植保公會一再向農委會防檢局農藥所反映,我和地球村蘇先生發起連署取得500多份學者,業者,農民,消費者之連署,但都沒有下文,希望縣長幫忙。」
看到業界朋友如此無奈的心聲,實在令人淒淒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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