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太康有機專區許君國的遭遇

       太康有機專區的農民許君國先生,栽種的有機芒果丶蓮霧,及有機的中藥材料紅棗,並裝置有以色列進口的滴灌設施。
       台南市政府要求業者許先生要自行剷除地上農作物及設備裝置,並通知業者,5/20市府將僱請清除業者實施強制剷除。
       市府為何要強制清除呢?理由是他是轉租的,市府不同意轉租,而且市府要求承租戶將來要種蔬菜類!
       許先生已投資新台幣好幾百萬元在太康有機專區的承租地上,種植多年生的有機紅棗丶芒果、蓮霧,如果全部清除,預計損失將近千萬。
       太康有機專區土地租賃,是由市府是向台糖租地,再將土地轉租給農民作有機耕作,如果嚴格遵守土地法108條規定,市府本身就已違反土地法第108條轉租無效之規定了,整個太康有機專區的運作基礎,就全部垮了。「土地法第108條立法本意,是要保護真正的耕作人,避免被中間轉租剝削」(52年台上116號判例)。所以轉租問題並不是當然違約,而依民法443條規定及前揭判例,其實祗要市府同意即可!
       考慮到許先生為實際投入有機農業經營的農民,而且投入資金龐大,果樹正植採收期,這正是成立太康有機專區吸引有機專業農民的目的,所以市府應該同意他的承租才合情合理,而且也是符合法律的,並不會構成違法!
       現在市府堅持不同意轉租,要求剷除果樹及設施,農民損失將近千萬元,實在是欲哭無淚,求助無門!
       上天有好生之德,好好的有機芒果就這樣剷除,實在讓人心痛。
       公門好修行,不要作繭自縛,用法律來捆綁政府及人民!
       給青年農民一條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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