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應該廢止兩稅合一制度

       簡錫堦這一篇文章説,1998年推二稅合一時,綠營當時衹有「他」跟「我」是堅決反對二稅合一的,這件事已經經過16年了,我已經印象模糊了,原來當時我就是同情弱勢的頑固份子。
       不過目前我仍然是不贊成兩稅合一,因為法律上公司歸公司,公司也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個人則是另一個不同的法律主體。而且免徵的對象其實都是有錢的資本主,而勞工及所有的薪資階級,卻是一毛錢都逃不掉,所以實在非常不公平。
       本文也特別提到,在國際比較制度上來看,所有歐丶美丶日等先進發展國家已均無兩稅合一制度;目前全世界衹有七個國家(包括紐西蘭丶澳大利亞丶加拿大丶墨西哥丶韓國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台灣)還在實施二稅合一,而韓國也即將廢除!
       所以台灣應該可以推動「廢除二稅合一」,這些錢用來支持加快實施「老人長期照顧保險」,的確是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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