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制度如果不改,台灣的國家競爭力恐怕很難改善。但是如何改
2000年後台灣陷入政治惡鬥至今,因為「政治考量」大於「做事考量」,大家計算政治優先,而「為人民做事」反而淪為其次!
如何從管理學角度:
(一)政府的績效考評問題:
1、 民調 v.s 政績
2、如何衡量政府的貢獻度?
各縣市的國民所得、投資丶就業⋯⋯
(二)如何發展出「客觀的政府的績效考核制度」,避免陷入政治惡鬥,而引導政府及媒體丶人民朝向正向的貢獻度去思考問題,也才能提振國家競爭力!
四丶從管理學的角色,看台灣政府體制如何改革?
(一)中央政府組織改造:
1、總統制 v.s內閣制 v.s 雙首長制 v.s 有權無責超級總統制。
2、國會選制: 日本式分立制 v.s 德國式聯立制。
考量總統直選後造成諸多問題,的確值得認真思考採取內閣制的必要性。
若採內閣制,則其前提必須先建立「票票等值」的「德國式聯立制」
德國式聯立制:(單一選區二票制,以政黨票為國會議員總席次分配依據,總席次扣除各該政黨地方選區當選席次,即為該黨不分區席次)
(二)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1、建立行政院與縣市地方首長定期會議的機制:
台灣迄未建立中央與地方首長定期會議,祇有真轄市長能參與行政院會,應該讓所有縣市首長有機會共同參與。讓中央的決策更能貼近地方在地的心聲。
2、中央應該建立六都與一般縣市,在人事丶財政丶地方自治事項立於平等的地位,而不要造成一般縣市成為二等縣市丶二等國民之不平的地位。
(三)地方政治體制的改造:
1、直轄市應恢復實施區自治,以避免邊緣化問題。
2、從管理面,鄉鎮市(319鄉鎮)應該作適度的整併問題:
3、鄉鎮市組織朝向委員會制(鄉鎮市公所與代表會整合而為一);選舉制度是否改採全政黨比例。
4、村丶里並非自治體,村里長選舉應該廢止,而恢復純粹民間的社區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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