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丶法律人與政治:
(一)熟悉法律的重要性:
民主社會與依法行政
法律人/律師/立法委員/縣長
(二)法律人的形象為何不好?
1、總統丶副總統丶行政院長
2、 檢察官丶法官
3、政府官員。(官僚體系)
(三)媒體環境:如何建構理性討論的空間?
(四)是人的問題?或制度問題?或環境問題?文化問題?或人民問題?
二丶如何穿透官僚體系保守性的障礙?
法律是來解決問題?或是製造問題?
懂法律: 才能解決難題,開創新局。
(一)養鷄場趕走晶圓廠。
(二)南科特定區創新的開發模式:
浮動分區丶民間投資開發的模式。
(三)台南都會公園及奇美博物館:讓許文龍實現夢想!
與台糖聯合開發的模式(比照區段徵收),無償取得40公頃土地,讓台南都會公園化不可能為可能!
讓許文龍實現「蓋奇美博物館」的夢想!
(四)成立工業區開發基金,開闢三個工業區:
開創柳營科工區丶樹谷園區丶永康科工區共約650公頃土地,創造超過4萬人以上就業機會。
(五)蘭花園區:
我如何取得最便宜的租金?(與彰化花卉苗木園區相比)
我如何讓他們不需負擔地價稅?(與屏東農業生技園區相比)
三丶政府的政治學v.s 管理學 v.s 國家競爭力
2000年後台灣陷入政治惡鬥至今,因為「政治考量」大於「做事考量」,大家計算政治優先,而「為人民做事」反而淪為其次!
如何從管理學角度:
(一)政府的績效考評問題:
1、 民調 v.s 政績
2、如何衡量政府的貢獻度?
各縣市的國民所得、投資丶就業⋯⋯
(二)如何發展出「客觀的政府的績效考核制度」,避免陷入政治惡鬥,而引導政府及媒體丶人民朝向正向的貢獻度去思考問題,也才能提振國家競爭力!
四丶從管理學的角色,看台灣政府體制如何改革?
(一)中央政府組織改造:
1、總統制 v.s內閣制 v.s 雙首長制 v.s 有權無責超級總統制。
2、國會選制: 日本式分立制 v.s 德國式聯立制。
考量總統直選後造成諸多問題,的確值得認真思考採取內閣制的必要性。
若採內閣制,則其前提必須先建立「票票等值」的「德國式聯立制」
德國式聯立制:(單一選區二票制,以政黨票為國會議員總席次分配依據,總席次扣除各該政黨地方選區當選席次,即為該黨不分區席次)
(二)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1、建立行政院與縣市地方首長定期會議的機制:
台灣迄未建立中央與地方首長定期會議,祇有真轄市長能參與行政院會,應該讓所有縣市首長有機會共同參與。讓中央的決策更能貼近地方在地的心聲。
2、中央應該建立六都與一般縣市,在人事丶財政丶地方自治事項立於平等的地位,而不要造成一般縣市成為二等縣市丶二等國民之不平的地位。
(三)地方政治體制的改造:
1、直轄市應恢復實施區自治,以避免邊緣化問題。
2、從管理面,鄉鎮市(319鄉鎮)應該作適度的整併問題:
3、鄉鎮市組織朝向委員會制(鄉鎮市公所與代表會整合而為一);選舉制度是否改採全政黨比例。
4、村丶里並非自治體,村里長選舉應該廢止,而恢復純粹民間的社區發展協會!
五丶司法與國家競爭力:
(一)疊床架屋的監督機制:
監察院
法務部:調查局丶廉政署
特偵組
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肅貪組
各級機關政風單位政風人員
各地調查站。
(二)司法對台灣國家競爭力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