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大的收穫之一,就是德國開放微電廠,讓各地方可以自行發電丶供電丶配電給小區域丶社區的各用電需求者,這個制度鼓勵各地方熱心關懷環境的朋友,可以發展各項清潔能源及將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並扮演在地微電廠的發電者丶及供電應者的角色;而且在角色上從環境社會運動者的角色,進而扮演綠色能源的產業者的角色。可以說非常有效的鼓勵環境運動者結合產業,在各地投入太陽能丶風力發電、沼氣發電丶生質能產業等地球永續的利用的產業。
過去(2007)我也曾訪問荷蘭丶及德國蘭花產業者,由於該國開放微電廠,業者除了自己溫室種蘭花外,也設立微型電廠,所發的電除了自用外,也可以賣給其它人;而發電廠排放的CO2則部分放入溫室,以促進蘭花的成長!
台灣若能開放民間設立微型電廠,並開放民間電廠可直接供電丶配電給直接終端消費者,亦即打破台電目前專買丶專賣的壟斷獨占角色,值此核四是否投入燃料棒?是否商轉?的關鍵時刻,反核團體除了反對之外,是否也應提出相對的政策?我認為李前總統曾提過的「電業自由化」的政策,應是一個關鍵的政策!尤其電業自由化,如果能夠如歐洲德丶荷丶法,開放到微型電廠及小區域性的供電丶輸配電,讓全民有心可以自行在各社區自行發電,自行供應給該社區或地區,而不一定非向過去獨占壟斷的台電公司買電不可!如採取此種新制度,則台灣的能源供應產業將多元化,而民間的能源科技能力也將快速發展!
台灣的電業從早期的專屬獨佔發電,不開放民間發電,到目前開放民間獨立電廠可以發電,但台電仍扮演著專買丶專賣的角色;民間獨立發電廠祇能賣電給台電,再由台電賣給用戶端,輸配電給各用戶,民間不能直接賣給消費者端。如果政府能夠開放民間也可以直接賣電給消費者端,則民間發電業者,將很快可以發展出系統供電丶輸配電管理的能力。而且目前台灣再生能源及清潔能源使用的狀況不佳,例如太陽能板祇有製造外銷,卻缺乏系統整合管理的能力,而太陽能板已生產過剩,外銷競爭力已輸給中國,台灣的機會是,如何鼓勵民間設立太陽能電廠,而電業自由化,開放微型電廠就是關鍵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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