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

台灣經濟振興之道(一)-----加速全球化

台灣經濟振興之道(一)
「台灣當前的困境」
台灣現在已是四小龍之末,而且相對落差有拉大之勢;而且後有追兵,不祇是因中國崛起,許多過去與中國處於互補合作關係,目前已轉變為競爭關係。而中國政府大力支持在海外併購以取得先進國家的技術,這些都顯示後續的競爭更嚴酷。
而且中國大陸將台灣排除在各項國際組織,尤其中國透過東協(ASEAN)加速與東南亞各國建構低關稅免關稅的區域經濟整合圈,並以此為基礎擴大到日本、韓國東北亞、及印度南亞區城。在國際經濟整合上刻意孤立台灣,加深台灣產業外移的壓力,使台灣產業快速空洞化,目前台灣外銷產值已有52%是國外製值,而其中 %是在中國製造,迫使台灣加深對中國的依賴。台灣在亞洲區域經濟整合被孤立的困境,如沒有改善則產業外移的壓力將會持續擴大。
而與台灣在電子、電腦、資通訊、半導体、光電產業及各個領域競爭非常激烈的韓國,卻加快其國際化自由化的腳步與美國、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這使得台灣在歐美市場顯得競爭力又輸了一截。韓國並於2012年達到平均國民所得2萬美元、人口5千萬,符合OECD先進國家的標準。為什麼韓國能而台灣不能呢?
而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改變了傳統個人電腦資訊產業的結構,台灣過去引以為傲的這些電腦資通訊、半導体(台積電除外)、光電業都面臨競爭力衰退的危機。這也顯現出國際化不足、系統整合不足、創新不足及未跳脫代工心態的根本危機!也讓大家憂心未來是否有競爭力?
「未來會變好?或更壞?」
由於長期競爭力停滯,台灣的大學生已經十幾年薪資沒有提高,目前月薪22K者比比皆是,未來情況是否會改善?抑或更糟呢?我認為台灣目前的情境如果沒有很大的調整,台灣未來的處境將會更悲觀,所以我希望將個人從大學時代就投入台灣民主運動,思考台灣前途也關心台灣經濟發展的一些心得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加速國際化」:
台灣競爭力衰退有很根本原因是國際化不足,從政府官員到一般人民,國際化不足,思維跟不上國際新的發展、新的技術、新的思維,由於在全球市場一体下欠缺全球化思維,對於全球競爭的企業是一大致命傷。
而我國自退出聯合國後,官員被摒除在許多國際會議的參與,自然國際交往、學習、歷練不足,各項國際組織的資訊也不一定會主動提供,長此以往視野自然受限!
而國內有限電視無線電視雖然發達,但國際新聞、國際資訊報導卻很少,但每一台為了節省成本卻都有不少固定談話性節目,但花錢較多的國際新聞、國際新知卻很少。
而英語教育過去從國中才開始,而直到2002年起才由一些縣市地方政府開始帶頭從國小一年級就開始學英文。當時我當台南縣長第一年就率先決定自2002年8月份起從國小一年級開始教英文,後來教育部禁止各縣市國小一、二年級教英文,如若不遵從還要扣縣市的補助款。
我認為要加速國際化,必須要有以下作為:
1、一台國際新聞台/並加強各台國際新聞比重:
目前公視集團應擇一台(有線及無線)作為專責國際新聞台;並加強各無線、有限電視台的國際新聞比重!
2、全面推動英語文學習運動:
加速國際化,全民英語能力的提升也是關鍵,四小龍中新加坡、香港皆以英文為法定語言,他們在國際化程度大幅度領先週邊國家,而其國民所得也領先台灣很多。至於韓國的英文水平也比台灣高出很多。台灣應全面推動英文學習運動,並訂出一些具体指標,例如:
⑴允許國小一年級開始學英語。
⑵比照新加坡、韓國、西歐國家,訂定高中畢業、大學入學、大學畢業、研究所入學的全民英檢的最低要求標準。並允許各校及各科系所訂定較高的標準,並訂定高於標準的獎勵措施!
⑶訂定公務員及老師的全民英檢的最低標準及獎勵措施。現有公務員及老師的鼓勵學習提升方案。
3、第二外國語文敎育應從高中開始推動:
在歐洲除了拉丁文、英文、本國語外,高中開始就推動第二外國語教育,這與歐洲國家國際化程度很高有密切關係。台灣應學習並正式從高中開始第二外國語文教學,同時應考慮大幅度修改聯考制度,將學生修習第二外國語文,並達一定檢定標準者給予獎勵加分!
4、鼓勵各級學校的國際交流活動。
二、數位資訊寬頻及無線網路環境建構及數位內容及軌体產業振興策略:
寬頻有線、無線網路環境是打造一個數位服務時代的基礎建設,攸關國家及企業競爭力。
【待續】

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一般縣巿與直轄市,如何才能平等?

一般縣市與直轄市,如何才能平等?
一般縣市與直轄市在財政、人事職等、編制、及權限上的落差,導致許多縣市競相爭取升格為直轄市,希望升格後能爭取到更多的財源分配、更大的舉債空間、更多的人事編制、職等可以提高吸引人才。因為這個原因,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在2009年競想爭取升格為直轄市,而馬政府在欠缺總体完善的配套政策下就同意五都升格,台灣邁入五都年代。小小一個台灣,有五個直轄市,比起中國(祇有4個)還多出一個,難怪各界嘲笑。
而去年桃園縣人口超過200萬人,成為準直轄市,今年年初已經行政院正式核定明年(2014)12月正式升格直轄市,台灣變成六都,六都佔人口的70%以上。這種升格直轄市怪胎現象繼續發酵,有人主張將基隆市併入新北市,而新北市長朱立倫更明確主張「北北基」合併為單一超級大的直轄巿。
而相對地一般縣市,則大為不平,認為是被視為二等公民,認為錢都被直轄市搶走了大部份!由於認為直轄市地位高於一般縣市,所以這種相對剝奪感一直存在。
因而在民進黨智庫地方自治小組,就有委員主張依據日治時期「五州三廳」的架構,而有在縣市之上再架上「類似州」概念,將台灣行政區重新劃分的主張,如分為六州,北北基(3)、桃竹苗(4)、中彰投(4)、雲嘉南(5)、高高屏(3)、宜花東(3)。提出這種主張者認為如此才能使六州均等,使那些未升格直轄市的地方也才能受到重視。我個人對這樣的主張基本上是不贊成!理由是:
1、五都升格配套不足,目前看來是「肥了都會區」,而「害了鄉村區」,升格為直轄市對鄉村區而言,不但沒有更好,反而更邊緣化!目前更重要而急迫的是,如何提出配套改進彌補政策?
2、擴大治理範圍,除非因共同生活圈之必要,否則祇是增加疊床架屋多增加一級政府,行政效率反而更糟。
我認為要縮短直轄市與一般縣市的不公平,避免二等公民的相對剝奪感,需要從基本觀念及其相關配套制度著手:
基本觀念:直轄市及一般縣市應該立足點平等。
直轄市與一般縣市在行政層級是平等的,但目前中央政府在制度設計上就將兩者予以不平等對待,例如:
1、直轄市長可以參與行政院會、一般縣市長則不能:
直轄市可參加行政院會,向行政院長及中央各部會發言並當面建言或爭取資源,並提高其能見度!而相反的,其它縣市首長,則不能參加開會,中央與地方縣市政府「缺乏制度化的溝通建議討論平台」,這對國家治理、政府管理体制上的確是一個大盲點,造成中央政策在地方上不合宜事項,沒有一套正常反應的機制。而且顯然造成直轄市與一般縣市不平等的地位。
解決之道:就是正式成立「中央與地方首長會議」,可以每個月召開一次。
2、一級主管官員職等差二等的落差:
直轄市的市長、祕書長、副祕書長、一級主管的官職等,與一般縣市的相對職務的職等相差一至二職等。這是形式主義,而不探查各該職務的複雜度及事務的數量。這對於縣市政府徵募人才非常不利!事實上一般縣市的幅員遼闊比起台北市、及過去高雄市大很多,事務的複雜度及數量甚至於更高,但一級主管的職等卻有二職等的落差,非常不合理。甚至警察局長及分局長的職等也有二級的差別,例如同樣轄區的分局長在升格後反因職等不夠不能在原分局當分局長,這是很荒謬的,升格創造一堆沒必要的高官。
我認為不應將直轄市政府與一般縣市政府的職等當然用兩套標準來適用,而要以事務的複雜度、數量等來律定全國統一的地方政府的官階職等。
3、直轄市與一般縣市政府人員編制問題:
桃園縣升格直轄市後,估計公務人員需增加編制2000人,其中光是消防、警察就增加不少人,而增加的政風人員、主計、人事、祕書大員也有數百人。理論上升格後應可精簡鄉公所、代表會一切人員,而能整合應用,結果不但沒有精簡而暴增2000人,這就表示這是形式主義,升格直轄市後用「直轄市的規格」來編制人員,導致暴增了2000人的需求。其它四都升格也是面臨相同的問題!
我認為人員編制問題不應因是直轄市或一般縣市而有兩套標準,應該因事務的複雜度及需求量來律定全國統一地方政府編制員額需求表。
4、直轄市與一般縣市政府,在中央與地方的事務權責分配,應立於相同的標準:
目前直轄市與一般縣市在事務權責分配上有一些落差,例如1、學校:高中、職及師範院校。2、醫院:市立醫院、及署立醫院。3、縣市道路。4、金融單位。5、車輛監理單位。6、勞工檢查單位。要處理這些事務分配的原則其實很簡單,祇要目前分配台北市政府管轄處理的事務,同樣可以授權一般縣市政府來辦理,祇要把相關的財源、人力一併撥付給一般縣市政府即可也!
5、財政如何公平分配:
財源分配不公是造成直轄市與一般縣市的南北落差、城鄉落差的關鍵,目前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一般補助及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公式,仍延續直轄市與一般縣市兩套不同分配公式,我認為此一根本應予以打破。
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一般補助及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公式,不要再區分直轄市及一般縣市,而完全依照相同的公式來分配。至於何者才是合理的公式?我認為不應以人口數目為主要的基準,而應優先以滿足各縣市的基本需求,必要的基礎公共建設需求為先;詳細則有進一步探討空間,這個部份則另案來檢討。
高鐵通車後,台灣西部已成一日生活圈,整個西部走廊實質上是一個「超級都會區」,但大家都覺得台灣的南北差距、城鄉差距事實上正在擴大中,六都後更加速此一南北及城鄉差距。目前一般縣市的人口及五都中的鄉鎮區人口,都更加速往六都中的都會中心及週邊移動。所以如何使一般縣市與直轄市立於平等地位?是扭轉城鄉失衡、南北失衡的關鍵政策,但到目前為止似乎欠缺此一具體政策的鋪陳,本文拋磚引玉的主張,也許可以幫助大家進一步來討論。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從五都整併經驗看「鄉鎮及區」是否自治選舉?

從五都整併經驗看「鄉鎮及區」是否自治選舉?
鄉鎮是否停止自治選舉?曾經是李登輝前總統時代與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就凍省等議題在國發會上所達成的一項地方自治改革的共識議題;當時的共識就是:「停止鄉鎮市自治選舉」。可是這個共識除了李登輝前總統個人主觀的理念外,國民黨內反對聲浪很強,終李登輝總統任內未能推動。而民進黨阿扁總統執政後也事實上不敢去碰觸此一議題。雖然迄今民進黨的黨綱仍表明「停止鄉鎮市自治選舉」,但黨內似乎欠缺認真看待此一議題的氛圍!
至於為何國發會會達成「停止鄉鎮巿自治選舉」的共識?主要的理由在於:「基層選舉綁樁買票,導致地方派系及黑金政治問題」妨礙地方發展;另外是基層鄉鎮財源不足,基層民選公職太多,造成分贓政治,消耗有限資源!所以停止鄉鎮市自治選舉有其理想性的訴求。
然而停止鄉鎮市選舉也有其疑慮,因為地方人參與地方公共事務的推動乃理所當然,如今連基層村、里長都是民選了,而村、里長買票問題也是存在,則是否也要停止選舉?所以停止鄉鎮市長,乃是阻斷地方人基於關心地方公共事務的參與權,有開民主倒車的虞慮!所以2010年四都升格時,針對原縣(含台北縣丶台中縣丶台南縣丶高雄縣)的鄉鎮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的「區」,是否要停止選舉?作出了「暫停選舉,俟兩年後再作進一步檢討」之作定。如今兩年經過了,該是進一步徹底檢討的時候!
如果從過去兩年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的經驗來看,的確有如下的問題:
1、過去直轄市(原台北市、高雄市)、省轄市(台中市、台南市)管轄面積大概都在200平方公里左右大小範圍;而合併後管轄面積超過2000平方公里以上,增加高達十倍。所以管轄面積超過十倍以上,人口二倍以上,的確新的直轄市府沒有能力照顧到這麼廣大的範圍。所以普遍的現象是都會區得到較多的關注,而原來縣的部份,尤其鄉鎮,則反而覺得不受重視,升格後反而邊陲化更嚴重。
2、原來鄉鎮長有預算權、人事權,許多在地服務(如路平專案、路燈、垃圾處理)可以即時處理。但升格直轄市後區長沒有預算權及人事權,許多在地服務反而要由市府權責單位集中處理,而延宕時間,不能發揮在地即時服務的效果。以新北市為例,為何民眾沒有感受升格的好處,主要就是原來可以在地即時服務的項目,現在必須要等市府權責單位排序照輪,往往時間要拖很久!
3、就地方發展而言:過去鄉鎮市經濟、產業、文化、地方發展有鄉鎮市長及代表會關心推動;但升格直轄市後區長無預算權,顯少能夠主動積極推動地方的特色經濟、產業、文化、及都市社區發展,形同地方發展動能「熄火」!而直轄市長在超過10倍大的治理範圍,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沒有時間心力照顧那麼大!
從這些實際的經驗來看完全停止自治選舉,對原來「縣」的大部份鄉鎮,的確是如同棄嬰般「自生自滅」,完全看不到希望!
然而如要恢復自治選舉,又如何避免過去鄉鎮市地方選舉的弊端?尤其是1、買票問題,2、黑道借買票綁樁漂白,黑金政治控制地方,妨礙地方發展。3、過多的地方公職,造成分贓政治,消耗有限的資源,也妨礙地方發展。的確這才是「落實民主,又能鏟除黑金」大方向該走的路。
為徹底避免黑金政治,過去祇有檢討「選」或「不選」的問題;很少同時檢討「什麼樣的選舉制度」可以比較能徹底杜絕黑金政治?「什麼樣的鄉鎮巿地方政府組織」比較經濟,避免太多民選公職浪費時間及資源?也很少檢討「鄉鎮巿的規模」多大的範圍才適中?台灣目前319鄉鎮市(五都升格前的鄉鎮市數目)是否應適度整併?以下將針對此三項提出檢討與建議:
1、鄉鎮巿政府組織:
台灣一般公民政治教育長期以來受到中央政府体制總統制的影響,都將行政權執行機構與民意代表監督機構兩者嚴格分開,民意代表不得兼任行政職,但在內閣制則民意代表兼行政職乃是常態。在美國雖聯邦政府及州政府是行政權與議會嚴格分開,議員不得兼任行政職,但到了州以下的市及郡,許多採取委員制、內閣制、專業經理人制比比皆是。正如同台灣的公司法,公司的股東大會(有如選民)選出董事(如代表)組成董事會,再選出董事長。在鄉鎮市政府的事務繁雜度並不高,所以其組織可以比較公司法董事會的概念簡化組織精簡人力,鄉鎮市長為當然代表會主席,代表人數也可減少,代表間分工督導執行。目前嚴格區分代表行政權的公所及監督的代表會,可以仿效歐、美制度簡化。
2、鄉鎮市自治選舉制度之檢討:
目前一人一票投一人的選舉制度,以每一位候選人為對象,很容易受制於買票綁樁,候選人無黨籍比例偏高,其中幾乎每一個代表會都有黑道背景人士,成為黑道漂白的管道,而且代表會主席黑道比例不少,造成地方發展的阻力,優秀而熱心地方公共事務的人才幾乎很難出頭。而且候選人一旦當選往往與政黨脫勾,變成個人的行為,政黨也不易影響他。政黨及當選人往往祇關心選舉,而不關心地方公共事務。
我認為要徹底解決黑金的方法,就是政黨提名者,各政黨提政黨候選人名單,投政黨,而不投政黨提名候選人,再依各政黨得票比率分配席次,而多數黨提名的第一排名者即為鄉鎮市長當選人。至於非政黨的獨立個人參選人,視為個人政黨計算其是否當選。政黨提名名單的方式,可以督促各政黨不提名黑道人士;而票投政黨,可以避免候選人買票;如此應可杜絕黑金!而以各政黨提名名單排序第一名為鄉鎮市長當然人選,正可以督促政黨關心地方公共事務!提出政策與牛肉!
3、鄉鎮市的規模及是否適度整併:
目前台灣319鄉鎮巿是民國38年延續至今已約65年,如往前推就是當時在日據時期是市、町、村,町、村延續至今約百年未變。當時是走路的時代,祇有少部份騎踏車;而如今是汽車機車的年代,過去到鄉公所也許要一、二小時的路程,但如今可能10分鐘就到。除了交通進步以外,通訊也方便很多,而且過去識字率偏低,如今已少有不識字者。所以鄉鎮市的規模應「依生活圈的範圍作適度調整」。日本戰後市、町、村經過多次整併,如今數目僅約過去的3分之1,台灣也應朝向約100個鄉鎮市左右作調整。
結論是我認為:在同步配套作以下改革1、選舉制度改為全政黨比例方式,以消除黑金,2、組織簡化,3、適度整併擴大規模下,應實施鄉鎮市區自治選舉,以避免原鄉鎮之區邊陲化。

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北北基合併升格問題面面觀


因為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及對員警關說施壓一椿腳違規事件,而引起媒体嚴重批判,開始有人提出基隆市併入新北市議題;而最近新北市市長朱立倫更主動拋出贊成「北北基」合併問題問,他所持理由是:北北基本是一個大的共同生活圈,而且超級城市是國際的趨勢,未來才有國際競爭力。針對朱的主張各界反應不一,但反對者主要主張是如同過去所謂的「葉爾辛效應」,但也有認為台北縣升格為新北直轄市未感受到升格好處。民進黨智庫要求地方自治小組討論並提供意見!
地方自治小組在1月4日討論此問題,對於馬英九總統是否會在2014年前採取讓「北北基」合併為單一直轄市的判斷,有不同的思考,智庫副執行長游盈隆認為對馬英九沒好處所以不可能,我認為:1、合併後成為「大台北生活圈」有其正當性,2、而且對國民黨往後選舉有利,3、馬英九第二任聲望低落,一事無成,所以不無可能借由「北北基」合併來突顯其改革魄力!所以我主張民進黨應該嚴肅面對此案發生的可能性。
我認為:
一、朱立倫的主張正坐實國民黨過去台北縣單獨升格,完全是政治考量,亂搞一通:
國民黨在阿扁執政年代為了給阿扁執政難看,在周錫偉選上台北縣長後,借由立法院國民黨佔多數優勢通過人口超過二百萬人即為準直轄市的法案,而主張台北縣升格直轄市,當時民進黨就主張依照「同一完整生活圈,北北基應合併為直轄市,不宜由台北縣單獨升格」,一直拒絕台北縣升格直轄市。
馬英九上任後為兌現其對台北縣及台中市升格之政見,乃導致五都升格。小小台灣竟有5都,加上今年桃園縣升格為桃園直轄市成為六都,實在是國際笑話。
而朱立倫目前北北基合併升格的主張,其正是民進黨一貫主張。也証實了過去台北縣單獨升格完全是國民黨一貫選舉考量的政治操作。
但民進黨並非祇針對「北北基」升格而主張,而是全國性一併考量。而這一次朱立倫的主張,也不無可能成為國民黨另一次的選舉操作的考量。
二、台北縣升格真的比較好嗎?
到底升格對地方是好或無感,台北縣升格後的確統籌分配稅款增加非常多,官員人數及職等都提高不少,而且地方能見度也提高。但升格二年來,地方頻頻抱怨,升格後反而沒有鄉鎮市存在時有效率,而且因區長官派沒有預算權、人事權,地方的發展及特色反而無法發揮。這就是終止鄉鎮市選舉後,地方欠缺推動地方公務事務的主動權,而有開民主倒車問題!當時內政部的確有提到改制二年後檢討鄉鎮市改制為區後是否再實施地方自治選舉?將作一完整的檢討!
鄉鎮市選舉是否停止選舉?原是李登輝總統時代朝野兩黨在國發會上形成的共識之一,即停止鄉鎮市長選舉及代表選舉。當時主要的理由是地方選舉買票太嚴重,造成基層政治黑金問題,而且許多鄉鎮市人口、面積規模太小,財政無法自立。然而國發會國民黨一直拒絕兌現此一共識結論,因為鄉鎮市長及代表一直是國民黨地方的大樁腳居多。但五都升格後,造成一國兩制,原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共約120鄉鎮從原來的自治選舉改為官派不再選舉,而其它17個縣市約200個鄉鎮卻仍維持自治選舉,如此重大的變革經過二年實踐,究竟對民主是好?或是壞?的確是需要如好好徹底檢討!因為完全剝奪地方自治選舉也的確有不利地方發展。
要杜絕買票黑金政治,是否祇有停止選舉一途?其實這是一個鋸箭法,沒有解決根本問題!我認為台灣應考慮引進歐洲各國及美國之地方政府(尤其鄉鎮市級)的組織型態及選舉制度作參考,其中議員及鄉鎮市長及代表以政黨比例方式產生,是可以達到杜絕買票及黑金政治問題。
至於鄉鎮人口面積太小,財政無法自立問題,除了這是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法及統籌分配稅分配公式外,也有事務劃分及課稅費權限劃分問題。但台灣自日治時期的市村町轉化為鄉鎮市,戰後迄今已67年未曾檢討,但日本戰後迄今市村町已經過多次整併,迄今僅存約3分之1的市町村單元。我認為台灣已從步行、自行車時到摩托車、汽車時代,應考慮區域地理環境及生活機能圈,將現有鄉鎮市及五都中原縣之鄉鎮作必要的整併。
我個人認為這兩件事:1、原鄉鎮市改制為區的效應?及改制後的區是否實施自治選舉?2、何種地方選舉的方式及制度,可杜絕黑金?應優先客觀研究取得共識後,再來續推北北基合併為單一直轄市,才能避免被認為是剝奪基層民主制度,開民主倒軍!
三、基於同一生活圈之標準,如北北基合併升格合理,則1、新竹市與新竹縣更應整併。而2、嘉義市與嘉義縣也應整併。如果祇整併北北基,則顯然又是一種選舉考量的政治算計!
席間也有許多委員主張應直接仿效日治時期五州四廳的概念去推動,即台北都(北北基)丶新竹州(桃竹苖)、台中都(中中彰投)台南都(雲嘉南南)髙雄都(髙高屏),而宜、花、東、澎維持現狀。並要求如果要均衡,應該不是祇有北北基合併為單一直轄市,而其它四都也應該一併推動。
我認為推動五州,應該地方反彈的聲浪會很大,而且以目前五都實踐經驗,偏遠鄉鎮地區比升格前更邊緣化,所以我並不贊成!反而應該推動六都與16個縣市的地位平等化,例如:1、行政院應至少一、二個月召開乙次地方首長會議。2、直轄市與一般縣市的授權相同。3人事職等平等(不能祇以人口計算)。4、財政分配及舉債上限平等(不能祇以人口計算)。這個大方向才是應該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