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業人口老化,平均年齡已超過63歲,不但政府一年要付560億元以上的老農津貼,而休耕面積高達20萬公頃,每一年的休耕轉作補助預算約一百億元。所以老化丶荒蕪已經成為不少農村的寫照。但年輕人想要回鄉從農卻面臨不容易取得農地來耕作;而經營有成者,要擴大農場經營面積,要取得土地更是困難!台灣農地細分,如何提升真正農民的經營規模,提升糧食自給率及提昇台灣農業的國際競爭力,我認為最關鍵的政策,就是調整農業人口結構,吸引年輕人回鄉從事農業,並達到提高農業精緻化丶知識化丶科技化丶市場化丶國際化的目標。而如何達到農業從業人口結構年輕化,我認為關鍵就是「老年農民離農退休制度」的建立。
其實1998年9月29日我還是第三屆的立法委員(我的第二任立委任期)時,就已提出非常具有創新性的「老年農民離農退休條例」。1999年3月月第四屆因開始實施屆期不連續,所以再度提出此一法案!可惜到目前政府部門尚設有正式版本!
2011小英選總統時也提出「離農津貼」的政策,當時馬政府也跟進,選後媒體也曽報導農委會已提出離農退休條例送行政院,但近日查証農委會,卻得知目前並没有正式規劃,仍然祇有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
而中央研究院曾在102年1月公布「農業政策與科技研究建議書」,結果卻完全沒有離農退休制度問題的探討,顯然仍與現實有段距離!
1999年,我再次提案:「老年農民離農退休條例」。主要目的在讓老年農民享有退休保障制度,並藉由老年農民離農後交出耕作權的設計,讓小地主大佃農的想法得以實現,以促使台灣農業人口年輕化及農業企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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