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小的年代是1962年到1968年,那時候台灣經濟尚未起飛,上學還是打赤腳,到學校的道路還是泥土路,主要幹道也是泥土中央汽車行駛的部份才有石塊及配。我印象很深的是夏天中午時候,泥土被晒得很熱,而且乾燥的泥土變成土粉,赤腳踩在上面很燙,久了會起水泡,每週會有二次中午下課,走在回家的路上都要跳著踩有草的地。冬天的時候很冷,有時寒流來凍的腳會裂開,走在路上赤腳很容易凍傷。後來到了三、四年級以後才有機會穿鞋子,可是這些鞋子都是二手貨,但已是很感謝了。
國小的時候我的衣服、褲子、書包、鞋子通通是二手貨或是三手貨,因為媽媽的親戚我叫〝英姐〞的兒子都比我家兄弟大很多,英姐家是有錢人,她兒子穿過陶汱的學生衣物都很好心的送給我家,有的先由我大哥、二哥挑選去穿,他們用後如果還未損壞就再交給我。有時我直接穿戴這些二手衣物。因為是二手衣物所以常有補丁,而且不是太大就是太短,有一張我得到模範生的合照我穿的褲子已短得像七分褲。雖然我的成績一直都是全年級第一名,但終國小的時間我都是穿二手衣物。
雖然是穿二手貨但並沒有引起我的不適與自卑,反而一輩子感謝〝英姐仔〞全家,而且學習的精神也毫不受影響。
我也相信兒提時代清貧的生活環境,讓我能更能適應單簡清苦的生活,也更能容受挫折及困境。也就是從小培養安貧樂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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