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歌誦魏德聖的超強的意志及藝術的才華之際,我們也要深刻了解他及其投資團隊冒了多大的風險,台灣的電影如果都需靠個人超強的意志去冒高度的風險,則有幾個魏德聖呢?所以我們實在應該檢討"政府到底該做那些事?才能振興台灣的電影電視產業!"這個議題實在值得大家共同來討論,我個人認為:一、政府應投資(或與民間合作)影城,以降低電影業者的成本。沒有適當的場景是電影業者共同面臨的難題,如何規劃國片所通常需要的場景,是政府應整合電影界建設影城,列為優先的振興國片的基礎建設。二、將目前的補助款制度改為"電影創投基金",目前電影補助款制度往往缺乏市場成果檢驗之機制,而且往往在需要雪中送炭時,政府幫不上忙,而錦上添花時政府才出現;而且政府補助金制度無法產生資源再生、及累積基金的功能;如果能夠採取電影創投基金的概念來操作,則可以有成功的投資,政府可以累積盈餘成為更多、更大的基金,台灣國片的投資金額才會愈滾愈大,才有機會在國際競爭。三、如何培養更多的戲劇、編劇人才,電影拍攝製作各項人才的培養非常重要,政府如何在現有的大學、科技大學、職業學校、研究所,作好人才的培育。四、智慧財產的保護,國片的危機之一就是仿冒盜版讓電影業者無法生存,政府要幫助魏德聖,這一次一定要好好抓盜版,大家也要有共識一齊來反制盜版!
讓我們下定決心不要讓韓劇專美於前,我們政府民間共同努力讓台灣的電影、電視發光,做一個台灣•巴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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