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協助八八水災受災戶請求國家賠償

        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使台南縣遭受空前的災難,共奪走28條人命,不僅造成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近10萬戶,農漁牧災損更高達23億3123萬元。







        探究本次風災在台南縣之所以造成如此嚴重災情,曾文水庫不當洩洪,造成下游沿岸堤防嚴重潰堤,大水湧進各鄉鎮造成財物重大損失,應係本次嚴重水患最主要原因。 

        依據曾文水庫原有的洩洪作業準則,凡水庫只要達到水位達215公尺、水庫進水量達5,000秒立方公尺時,就得以進行洩洪,但莫拉克風災期間,8月8日下 午4時,曾文水庫水位標高215.79公尺,平均進流量為5,797秒立方公尺,即已達到洩洪標準,卻未依準則進行洩洪,遲至同日晚間10時,水位標高 225.29公尺、平均進流量9,721秒立方公尺才開始洩洪,比原標準足足晚了6個小時才進行洩洪,以致於讓台南縣下游各地區在深夜發生河水暴漲、堤防 潰堤之慘重災情。

        曾文水庫當日晚了6個小時洩洪,以至於相關洩洪作業必須在深夜進行,而且大水來得又快又急,這個影響,不但讓下游民眾在深夜期間,未能有足夠時間進行疏散 及防洪準備,也讓相關機關的應變措施,未能在第一時間發揮效果,因此曾文水庫管理單位的延遲洩洪,對於造成民眾財物損失及生命傷亡,實有其嚴重性及直接因 果關係,經過調查,其中12位罹難者發現地點位於曾文溪流域,判斷與曾文水庫洩洪造成傷亡確有因果關係。

        再者,災害發生至今已超過1個多月,相關單位對於水庫洩洪等機制,卻仍未見有相關檢討措施,讓我們相當擔憂若又有颱風侵台,是否會讓憾事再度重演?

        這幾年每逢颱風暴雨季節,縣府針對水庫管理單位之洩洪機制,始終抱持著信賴專業的態度,但所得到的結果,卻都是讓台南縣各地傷痕累累,民眾財物損失不計其數,對此,縣府若仍持一貫被動的態度,那未來同樣的災害仍會在台南縣一再上演。

        因此,縣府此次特別協助受災業者與罹難者家屬,針對莫拉克風災,「曾文水庫不當洩洪」事由,正式協助函轉8位罹難者家屬(請求賠償金額 21,074,270元)與受災畜牧業界12份請求書(請求賠償金額93,873,500元),合計20份請求書,向曾文水庫管理當局─經濟部水利署南區 水資源局,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並希望藉由此正式國賠請求督促水庫管理單位,以更嚴謹、審慎的標準,重新制定新的洩洪標準,並全面建立科學化的洩洪警報、預報系統,避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並達到徹底監督管理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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