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所公布的「地方制度法」第7條條文修正案;並增訂第 7-1、7-2、87-1~87-3 條條文,明確賦予縣市政府合併改制直轄市的法源依據。
台南縣市早在2007年就已經有這樣的共識:如果不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當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在資源越來越少的同時,台南縣市將會越來越被邊緣化!
縣府在4月20日至22日,委託民間民調公司,針對設籍於台南縣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就「台南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議題,進行電話訪問抽樣調查,訪問結 果有61%的受訪者贊成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而針對合併後的相關制度的改變,縣民認知度約28%,超過7成以上民眾不知道這些改變。
4月27日我們在永康市針對工商業界、教育界、宗教界及社會團體所舉辦的「台南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說明會中,我們發現大家對於「台南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有很高的期待及共識,更就細節部分問了許多問題。
在在表示大家其實有很高的意願想要瞭解如何來推動合併改制直轄市,以及合併改制之後對台南縣市會有什麼樣的改變?
因此,從下星期開始,我們將深入各鄉鎮舉辦說明會,加強宣導、說明,讓縣民更充分認知「台南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議題,以及合併改制後政府組織變化等相關細節,呼籲大家共同來關心這個即將改變我們的歷史機會,希望能爭取更多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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